“抓獲”的逃犯爲何不見了?
2006年10月15日,陝西省銅川市耀州區公安分局抓獲了一名外逃多年的市級督捕逃犯李應照,該逃犯於2001年因涉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案”而被登記爲網上追逃。
耀州區公安分局也因爲這次抓捕李應照的“突出表現”,得到了銅川市公安局的表揚。
這本是一起很普通的成功抓捕案件,然而數天後,一封題爲“公安局長貪贓枉法私放罪犯”的舉報信稱數天前被成功抓捕的逃犯李某並不在當地看守所。
12月27日,本報記者到銅川市看守所和耀州區看守所覈實:均查無此人。但內部材料卻顯示:李應照已經被抓捕歸案,其網上追逃信息也已撤銷。
此事暴露了網上追逃存在着明顯的管理漏洞,此間專家建議有關部門進行有效的監管。
網上撤逃
在《銅川市公安局2006年10月份追逃工作通報》中,本報記者看到:10月份,全市共抓獲各類逃犯38名,其中本市上網逃犯29名。李應照是耀州分局抓獲的第一個逃犯,也是惟一一名市級督捕逃犯,抓獲時間爲2006年10月15日。
從公安部內部網上的在逃人員信息數據庫裏,“公安部在逃人員”一欄中已無李應照的資料和照片,只能在“在逃人員撤銷表”中找到他的相關信息。
信息顯示:抓捕地點爲“陝西西安市雁塔區建工路101號門面前”,抓獲單位是“耀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在陝西省數據庫撤銷時間爲2006年10月19日,撤銷填表人是耀州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成某。2006年10月26日,公安部數據庫中也撤銷了對李應照的追捕。
種種信息均顯示李應照已被成功抓獲。但抓獲的逃犯咋不見了?
“沒抓到人”
耀州區公安分局聶局長向本報記者承認:“當時就沒抓到人。”
接到羣衆舉報後,銅川市公安局對耀州區公安局的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在未發現此案有錢權交易的事實後,要求耀州區公安局內部調查處理。”
聶局長告訴記者,在上報的材料中,“撤逃”確實存在着“弄虛作假”。但他稱對“撤逃”一事並不知情,“是在看到舉報信以後才知道此事的。”
耀州區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對“局長不知情”的說法提出了質疑:“批准在網上撤逃必須有局長簽字。”
銅川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樊隊長表示,對於“撤逃”一事,銅川市公安局已作出了相應的補救措施:收回了耀州區公安分局的網上“撤逃”權,派警察去河南上蔡縣(李應照的老家,記者注)再次實施抓捕並取回李應照的照片(以供再次上網追逃),對於耀州區公安局的幾名當事人也進行了嚴肅處理。“處理結果也已上報到陝西省公安廳。”
有知情人士透露,對當事人的處理是:一名主管副局長在分局局委會上作了書面檢查、刑警大隊長成某停職15天。
但是直到現在,李應照仍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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