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全會特別強調官員生活作風,將官員生活圈納入反腐視野,意在從源頭和細節上防微杜漸
1月8日~10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
會上,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做了長篇講話,就領導幹部的作風問題做了深入闡述。全會公報稱:“加強對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認真解決領導幹部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進入體制反腐階段3年之後,從道德層面入手,中央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中又加入了新內容。
強調自律
“本次全會的側重點有了很大不同”。中央黨校教授林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仔細梳理十六大以來中央在反腐方面的政策走勢就會發現,以德治黨是客觀規律使然”。
2003年召開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這成爲新時期反腐體制構建的起點。三者的功能被具體定位爲:教育是基礎,制度是保障,監督是關鍵。
但是,教育、制度、監督三者之中,普遍的看法是制度缺失更需先補課。因此,以十年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標爲標誌,依法治國成爲中央的工作重點之一。在十六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後,制度反腐成爲優先。
標誌是2004年開始施行的多項新政。年初,《黨內監督條例》和《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出臺,俗稱引咎辭職制度的問責制正式建立,中紀委實現了對派出機構的垂直管理;年中,世界上惟一的《行政許可法》出臺,以在上游防止行政審批可能導致的腐敗。這年秋天,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上,中央又提出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抓緊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2005年1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全文公佈。
在實施綱要中,中央提出:到2010年,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再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長效機制、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的監控機制,建成完善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顯然,在以他律爲表現形式的制度反腐框架搭起之後,以自律爲表現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長效機制的建立就成爲一個新的工作重點。
2006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吳官正在《求是》雜誌發表《要在源頭上防治腐敗》的署名文章,以扁鵲治病重預防爲例,指出中國自古就講“萬事防爲先”“防患於未然”“防微杜漸”等道理。
“去年以來,多名直轄市的高級幹部因爲腐敗問題而落馬,並且都已經‘病情較重’。人們不禁要問,爲何一出就是大案、窩案?預防機制到哪裏去了?”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中心副主任任建明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在制度反腐的新階段,除了制度和監督仍需堅持,中央在源頭上防治腐敗的一個新意,就是通過教育來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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