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政署”全力推動修改新職稱,在已出爐的建議報告中,未來“警政署長”將改稱“警察總長”,一般警察改叫“警務佐”。但新職稱多到讓人記不住,也引發了正反意見的大討論。
據報道,臺“警政署”極力爭取升格,要將“警政署”改爲“警察總署”,與臺當局“內政部”等“部會”同等階層,但案子還沒過,“警政署”已經展開了警察正名的草案。
根據這項新職稱草案的內容,未來臺灣的“警政署長”將改叫做“警察總長”;臺北高雄兩市的警察局長將改做“北高警局警察長”;刑事龍頭的“刑事局長”也將改名“刑事警察長”;其它縣市分局長,包括“警政署”所屬機關主管,也改名“警務長”;臺北高雄兩市刑警大隊長則變成偵查長。
此外,與民衆息息相關的基層警察的名稱也有變動,原來的巡佐和刑事小隊長全部加上“高級”2字,變成“高級警務佐”,一般警察叫做“警務佐”,聽起來頗有日本警察的味道。
因此有人批評,不僅新職稱多到讓人“霧煞煞”,很多職稱都冠上“高級”兩個字,好像電器用品,通通都高級,但是多了高級警察,能不能有高級治安,應該纔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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