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經濟增長呈現高速增長態勢,按照通常的經濟學原理,高增長必然會帶來高就業,但我們的經濟高速增長爲什麼沒有帶來高就業,就業形勢反而不能令人滿意?中央不斷調節增長速度、穩定物價和轉移剩餘勞動力和擴大就業的關係,降低失業水平。但爲什麼中央的調整預期不能完全實現呢?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很多,我認爲,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的發展戰略、體制和政績觀的偏失使然。
從地方經濟發展的取向和方式來看:一是追求經濟總量的增長,特別是增加當地財政收入。而從這方面考慮,特大和大型企業一般增加總量較快,上交稅收也較多,政績顯而易見;而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一般只是對就業有用,但對增加經濟總量和地方收入的貢獻不十分明顯。因此,許多地方實際上實行的是特大和大型企業發展戰略,對其實行較優惠的土地、配套等等政策,給以保護,不允許各部門亂收費和罰款。結果是勞動密集的個體、中小企業很難發展,經濟發展是由資本密集、相對用勞動力較小的企業投資和經營推動的。二是特別關注當地的硬件環境建設和條件:如寬闊的街道、大型廣場等等。由此造成在地方上政府性的投資較多,雖然也吸收農民工就業,但是建成後實現的就業數量很小,後續吸收就業能力較弱。三是追求市容街道整潔、大型超市、交通工具現代化等等所謂的城市形象,造成大量小商小販小攤急劇減少,擦鞋、修理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等等就業機會被消除不少。例如,有的城市要建設無攤販城市,全市幾百萬人口只有80個左右“合法”的西瓜攤位;有的還要將撿破爛的統一着裝管理,並實行政府許可准入,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並對“違規”撿破爛者進行罰款處罰;這種與中國人口衆多、勞動力過剩國情不相符合的城市“現代化”意識,對城市第三產業就業機會的擴大造成嚴重的損害。
從一些國家地方領導的政治命運看,即便經濟發展再快,如果當地羣衆因失業嚴重、居民貧困而不滿意,就可能由議會動議而遭到罷免。而我們目前情況是,失業率不是一個考覈地方領導非常重要和硬性的指標,甚至與地方領導的評價和升遷沒有太大的關係,因此也就沒有促使地方領導發展費力、費時、對經濟總量貢獻不顯著、財政還要減收但對就業有用的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的激勵和督促機制。
爲地方領導設身處地想想,讓誰去地方當一任領導,由於政績考覈和評價機制,他都會去發展特大和大型企業,也會讓當地的城管、交通、運政等部門去向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收費罰款,而不太顧及百姓的創業和就業。因爲它並不影響他的政績。這是體制使然,並不是他想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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