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今年,甘肅省檢察機關將對破壞安全生產的職務犯罪,依法嚴懲,不論涉及哪個部門,不論涉及誰,都要堅決依法查辦,絕不手軟。
檢察機關的查辦重點已經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發現未依法取得批准、驗收的礦山生產經營單位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依法予以處理的;發現已經依法取得批准的礦山生產經營單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不撤銷原批准或者發現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爲不予查處的;強令審覈、驗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以及實施其他妨礙下級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行爲的;與破壞安全生產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結,進行錢權交易,充當“黑後臺”、“保護傘”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弄虛作假、不報、謊報、瞞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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