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稅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征收的通知,上海一些大型房地產開發商秘密會面,准備聯合起來上書,要求降低土地增值稅稅率。開發商表示,他們希望『意見書』能通過市有關部門,遞到中央。(《21世紀經濟報道》1月20日)
房地產商如此快捷、協調一致的行動策略,充分顯現出他們協同作戰的能量。記得去年5月,針對房地產商在聯合操縱房價的指責,一位經常拋頭露面的房地產商還振振有詞地反問:全國有5.9萬家房地產商,怎麼可能都聯合起來呢?怎麼做到行動一致?但從開發商聯合上書這件事上,我們可以看出,開發商的協同合作渠道還是非常通暢的。
事實上,關於土地增值稅,上海有關部門與開發商的博弈早就有過。土地增值稅征收令雖然在1993年年底就已經發布,但在國家層面一直沒有強制執行。2002年,上海市某區財稅局曾與該區的開發商溝通,准備開征土地增值稅,但遭到了開發商的一致反對。有地產商公開威脅,如果征收就撤資,這種博弈一直延續到2004年。到2004年下半年,雖然上海部分區開始征收,但各個區征收的進度不一樣,有些區行動遲緩。土地增值稅遲到的征收和征管不力,使大量應收的稅款流失。據上海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表明,2005年,上海市房地產企業銷售收入達2160多億元,專家估算其毛利至少在1200億元以上,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該年的土地增值稅至少能征收400億元左右。2004年和2006年也大致如此。
土地增值稅是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一項舉措。對於房地產調控,國家出臺的措施多了,可到目前為止,可以說是全部失靈。這些調控措施不管用,不全是措施不得力,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措施的作用力被化解,或者是根本沒得到執行。究其原因,地產商利益集團的影響不能低估。2003年央行推出的121號文件規定,為減輕借款人不必要的利息負擔,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這本來是對房地產市場金融規范的一個有效文件,卻因為遭到強大的房地產商的反對,而被有利於房地產商的18號文件所取代。住房預售制度,本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是一個由消費者單邊承擔風險的制度,由於職能部門傾向於房地產商的利益,該制度遲遲不能被取消……
維護自己的利益是人的本性,任何一個利益集團都有權利主張自己的利益;利益集團原本沒有好壞之分,社會本就是各種利益集團的博弈場。但利益集團在追求自身利益的過程中,不能以單向損害他人的利益為代價,也就是說,博弈也有道,要遵循公平原則。
要保證博弈的公平性,就要有規則去約束博弈行為。這就要求,規則本身要對博弈各方是公平的。而讓規則公平,除了制定規則的政府要保持中立外,博弈各方的力量要保持適度的平衡。如果說,一個利益集團足夠強大,大到可以收買政府,左右政策制定,甚至挑戰國家權力,那麼,其他利益集團就無法對其制衡,這樣的話,就只會變成弱肉強食,無法實現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所以說,到了利益集團力量嚴重失衡的時候,作為政府,就必須保持清醒頭腦,扶持處於弱勢的群體,調節利益分配。
從近幾年房地產業的發展來看,房地產商的博弈力量是有目共睹的。這次土地增值稅征收,國稅總局表示,這並不是新出臺的政策,是屬於原來就有的稅種,只是因為是地方稅,過去征管不太嚴格,現在加強了征管。這本該征收的稅種,開發商都要出來抵制,足見他們氣勢有多盛。據媒體報道,參與上書的房地產企業,他們一方面是上海的『大地主』,一方面又混跡於政商兩界,擁有強勢的政府性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