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正面應對氣候問題的國際角力。作爲高層對氣候問題決策的智囊團,中國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日前成立並正式開展工作。
專家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爲中國政府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戰略方針、政策法規和措施提供科技諮詢和政策建議。
中國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的成立,成爲1990年代以來中國氣候決策上的重要突破。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中國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的成立“不亞於中國加入WTO,壓力非常大”。
委員來自不同部門和學科
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由孫鴻烈、丁一匯、何建坤、巢紀平、郎四維、李烈榮、林而達、潘家華、吳國雄、尹改、蔣有緒和周大地12人組成,其中,孫鴻烈院士爲主任委員,丁一匯院士、何建坤教授爲副主任委員。他們分別來自中國科學院、中國氣象局、清華大學、國家海洋局、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國土資源部、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環保總局、中國林業科學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國氣象局科技發展司。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中國氣象局科技發展司副司長巢清塵昨天向早報記者介紹,氣候變化對國家的影響非常廣泛,政治、經濟、能源乃至國家安全問題都和氣候變化息息相關,成立跨部門、跨學科的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從科學層面爲黨和政府的決策提供科學諮詢與服務,有助於增強政府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法制化,進一步提高中國科學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
據巢清塵介紹,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將以專題組的方式對氣候變化進行研究,課題可以由政府部門根據需要提出,也可以由委員結合自己的專業向政府申報。
2007年,專家委員會將設立三個專題組,分析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的主要結論,提煉重大關鍵問題,研究報告對未來氣候變化走向、國際氣候變化談判及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可能影響,並向國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IPCC是世界氣象組織(WMO)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於1988年聯合建立的政府間機構,其主要任務是對氣候變化的科學認識、氣候變化的影響以及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可能對策進行評估。1990年、1995年和2001年,IPCC相繼完成了三次評估報告,這些報告已成爲國際社會認識和了解氣候變化問題的主要科學依據。目前,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正在編寫和評審之中,將於2007年完成。
醞釀於2005年
中國政府一直對氣候變化問題給予高度重視。1990年,中國政府在當時的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下設立了國家氣候變化協調小組。1998年,在中央國家機關機構改革過程中,設立了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小組。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小組是中國政府關於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跨部門議事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討論涉及氣候變化領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部門關於氣候變化的政策和活動,組織對外談判,對涉及氣候變化的一般性跨部門問題進行決策。
2003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新一屆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小組成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凱擔任組長,成員單位有財政部、商務部、農業部、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中國科學院、國家海洋局和中國民航總局。
美國、英國、加拿大、韓國等都在國家最高層面設立了有關的科學顧問或顧問組,爲政府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戰略和措施提供科學基礎和決策依據。巢清塵介紹說,早在2005年6月,葉篤正、劉東生、何祚庥、孫樞、孫鴻烈、巢紀平、吳國雄和秦大河等八位中科院院士,聯名向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提出了設立國家氣候變化科學特別顧問組的建議。胡錦濤總書記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作出重要批示,成立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
2006年8月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小組第十次會議上,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組建完畢。2007年1月12日,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
迎接2012年
成立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的一個直接促因就是2012年《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談判。巢清塵說,“在這個意義上,不亞於中國加入WTO,壓力非常大!”
美國拒絕批准《京都議定書》的藉口之一,就是議定書沒有規定中國、印度、巴西等主要發展中國家承擔溫室氣體減排義務。目前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甲烷、氧化氮等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也居世界前列。預測表明,到2025年前後,我國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很可能超過美國,居世界第一位。
雖然《京都議定書》第一階段沒有規定中國的減排義務,但是,《京都議定書》的第一個承諾期到2012年結束,關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第二承諾期的談判即將展開,屆時,中國不可避免地將成爲談判各方關注的焦點,很有可能被要求承擔相應的減排義務。
在之前,在關於《京都議定書》國際談判中,發展中國家的責任一直是爭論不休:發展中國家表示要在發達國家做出真正的表率後才接受有約束力的承諾,而發達國家則要求發展中國家從現在起就採取更多的行動。
巢清塵表示,如果我國長期不承擔溫室氣體控制義務,我國在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活動中遭受的壓力將會越來越大,如處置不當,有可能影響我國的國際形象和地位,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將會對中國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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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面臨氣候壓力
早報訊中國近年來在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一直備受國際社會的壓力。旨在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爲締約各國設定減排目標的《京都議定書》並沒有把發展中的中國納入其中,因爲該議定書只面向發達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發展中國家一直以“歷史責任”的擋箭牌把排放設限拒之門外。《京都議定書》設立的減排義務雖然並沒有給中國帶來法律約束,但隨着溫室氣體排放的迅速增長,中國若想繼續獲得“豁免地位”將面臨着較大的困難。
中國溫室氣體的排量大、潛力大,中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位,佔世界總排量的13%。排第一位的是美國,佔總量的23%。而中國的甲烷、氧化氮等溫室氣體排放量也居於世界前列。雖然從人均排放量看,中國目前仍低於世界平均水平,但據統計,隨着經濟的持續發展,中國將在2005年達到世界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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