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長江三峽三期工程驗收委員會樞紐工程驗收組23日在三峽壩區宣佈,三峽工程三期下游圍堰基坑已具備2007年3月破堰進水的條件,予以驗收。
1月19日至23日,驗收組成員對三峽三期工程的主要建設項目右岸廠房壩段及非溢流壩段、右岸電站廠房、泄洪壩段導流底孔封堵等進行了全面檢查。經過認真分析討論,驗收組成員一致通過了《長江三峽三期樞紐工程下游基坑進水前驗收鑑定書》。
三峽三期上、下游土石圍堰及三峽導流明渠位於長江右岸。三期土石圍堰截斷導流明渠,在圍堰的保護下澆築三期碾壓混凝土(RCC)圍堰至堰頂高程140米,然後由下游土石圍堰與三期碾壓混凝土圍堰及一期工程已建成的縱向圍堰共同形成三期基坑,以確保右岸大壩和電站廠房工程乾地施工。
導流明渠及三期土石圍堰工程2002年11月6日截流;2003年4月1日,三期RCC圍堰達到擋水條件,保護右岸三期基坑內主體工程乾地施工,上游圍堰自動完成使命;2006年6月6日,三期RCC圍堰爆破,上游基坑進水,三峽大壩開始全線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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