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正上報回收合法摩托車補償方案,爭取儘快回收現存近1萬輛合法摩托車,今年實現特區內全面禁摩、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再擴大禁摩區域的目標。昨日,記者從深圳警方獲悉,目前,初步將工程搶險、治安巡邏使用的摩托車列爲特殊行業摩托車,在嚴控、嚴管下允許上路,新聞媒體使用的摩托車暫未列爲特殊行業摩托車。
百日禁摩後兩搶降六成
據市公安局指揮部指揮處副處長葉冠雄介紹,去年9月至年底,深圳警方開展了爲期100天的禁摩整治行動。行動期間,全市共組織了5次大的統一整治行動,以寶安、龍崗關外兩區爲重點,查扣了非法摩托車近13萬輛,“兩搶”案件815起,同比下降六成多。“百日禁摩”行動後,深圳市“禁摩”工作並未結束,而是要使“禁摩”向縱深發展,警方將進一步加大查扣非法上路摩托車的力度,各分局、交警大隊將禁摩納入網格化巡邏防控和日常勤務主要內容,加強日常整治力度,確保今年內實現特區內涉摩兩搶案件“零發案”。
目前,深圳特區內還有南山西麗片區北環大道以北區域未列入禁摩範圍。據市公安局禁摩辦副科長唐豔介紹,目前,深圳市仍有合法摩托車近1萬輛,爲避免合法摩托車持有者受損失,警方現正在上報回收合法摩托車補償方案,一旦補償方案被批准,將立即在特區內實施全面禁摩。唐豔介紹,特區外的寶安、龍崗兩區也將進一步擴大禁摩區域,縮小摩托車行駛範圍,一個片區公交等公共配套成熟,就立即在該區域實施禁摩。同時,深莞惠三市警方聯動,每月聯合整治違法上路摩托車,遏制了跨區域違法犯罪。
治安巡邏摩托車未受限
葉冠雄表示,警方將規範特殊行業摩托車的管理,對關係到公共利益和安全的特種行業使用的摩托車,將出臺管理規定,實行嚴格控制、嚴格管理。目前,初步確定工程搶險、治安巡邏所用摩托車爲特殊行業摩托車,新聞媒體使用的摩托車暫未列爲特殊行業摩托車。
葉冠雄表示,按有關規定,被查扣的非法摩托車需要上繳財政,由於大部分被查扣的非法摩托車是殘舊車輛,且有安全隱患已經喪失使用價值,警方一般銷燬後定價拍賣給回收公司處理,對一小部分有使用價值的非法車輛,精挑細選後贈送邊遠山區。
對備受關注的電動自行車上牌上路問題,唐豔介紹,按照國家標準,市民要首先分清楚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的區別,重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不帶腳踏功能的電動車,此類車輛屬於“禁摩”範圍嚴禁上路。重40公斤以下、時速20公里以下、帶腳踏功能的屬於電動自行車,對此類車輛是否能上牌上路,警方正等待廣東省出臺相關規定。交警部門還將就此專門和網友進行網絡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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