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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消防車淒厲的警報聲,42歲的陳玉琢騰地站起來,衝到零下30度的室外。幾分鐘後,他推門進來,對同伴蔣永彬擺擺手肯定地說:不是去林子方向的。對話的兩個男人是伊春市烏馬河林業所的林業工人。
這讓人印象深刻。僅僅在8個月前,這種對森林防火的關心之情絕無可能。端着酒杯旁觀的王中效心知肚明,“林子現在是他們自己的。”這位伊春市烏馬河林業所書記說,“能不關心嗎?”
去年4月底,位於黑龍江省北部的伊春市啓動了全國首個國有林權的試點改革。這個小興安嶺縱貫全境的森林城市裏,商品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都交給了職工,50年不變,且允許承包林地和林木依法有償流轉。
陳玉琢、蔣永彬甚至包括王中效都在改革中擁有了自己的林地。
國有林業被視爲計劃經濟的最後一塊“堡壘”。這被稱爲繼新中國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開放之初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後中國的“第三次土改”。
在8萬公頃林地上的試點改革能否在伊春400萬公頃林地乃至更大面積的推廣,仍需觀望。在改革之初,長期生活在計劃經濟中的林業工人很難相信改革真的來臨了。
有半年的時間,35歲的蔣永彬拒絕相信林業所所長和書記關於林權改革的解釋——國有商品林的林地承包權將出售給他們這些林業工人,他們對林木擁有自己的處置權。“國有林變成私人的,這太不可想象了。”他說。
幾個月後,2006年4月,在伊春林改啓動儀式上,他競拍下了伊春第一塊林地的承包權。他的這次競買,被伊春林管局稱爲“林改第一槌”。
4年前,蔣永彬調入了烏馬河林業所,因爲這個地方距離市區只有5公里,是最近的林業所。14年前,他子承父業成爲林業工人,只是,他現在的工作是種樹,而非伐木。由於過度採伐,曾經滿眼林木的地方已經無木可伐。
改革的風聲很久以前就有所耳聞,蔣永彬並不認爲這是真的。他的同事陳玉琢更乾脆拒絕,“我可不想幾萬元打了水漂”。
事情的轉折出現在2005年年底。在一次與工人的對話中,伊春市市長、林業管理局局長許兆君再次承諾改革是有利於林區工人,並當衆給猶豫不決的職工們算了一筆賬,算賬的結果顯示,這會是一筆好生意。
陳玉琢開始相信改革真的來臨,“市長這麼大的官,怎麼可能撒謊?”他說。
精明的蔣永彬則探聽到可能出售的林地,他數次上山勘察,試圖尋找一塊自己滿意的林地,“6萬元可是我的全部家當,我不得不小心。”他對記者解釋。
幾個月後,林地的評估價出來,蔣永彬看上的那塊9.3公頃林地,價格是8.5萬元,如果一次性付款,還有28 %的優惠。蔣決定選擇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他要支付62901元。錢成爲大問題,此時他每月工資僅200多元,幾個月後,才上漲到350元,他的全部積蓄只有4萬元。
他首先需要說服妻子,只有通過妻子,他才能向岳父借到錢。
妻子首先反對,孩子上學要錢,生活要錢,如果把錢全部投到林地上,什麼時候才能見到效益?爲了補貼生計,妻子開了一個家庭小旅館,兩個人的收入足以維持生活,爲什麼要買林子?
蔣頗有遠見地告訴她:就是以後林地轉讓出去,我們也能掙到十幾萬,更不用說十年後林子的收益了。妻子被說服後,他又用充滿誘惑性的語言對開木材加工廠的岳父說:現在原木緊缺,即使以後我還不了錢,我那林場的木材還能給你提供原料。
岳父爽快地借錢給他。
蔣永彬還要得到自己父親的許可。他知道父親的軟肋所在——希望能爲自己9歲的孫子(蔣的兒子)積攢一筆錢。蔣永彬說:“我買下林子,就是爲了留給孩子一筆財富,十年後,這將是一筆巨大的財富。”父親也無法拒絕他的解釋。
2006年4月29日,伊春林權改革在烏馬河林業所啓動,蔣看上的那塊林地第一塊被拍出。當時有三四個人表示出購買的意向,蔣永彬說服了與之熟稔的競購對手,以高出底價2000元的價格拍到承包權。
其後,陳玉琢也以2.96萬的價格拍得10.5公頃土地的承包權。他向自己的兄弟姐妹們借了2萬元。和以前借錢不同的是,這次親人們尤其爽快。“他們相信這是一筆好的投資。”陳玉琢說。
據伊春市林權改革辦公室的數據,截止到2006年12月25日,伊春市8萬公頃試點林地承包任務已完成。6623戶類似於蔣永彬的林業工人通過各種支付方式獲得林地承包權。每戶擁有原則上不超過10公頃的林地承包權。
“試點改革,就是要實現戶戶有其山、家家有其林的目標。”伊春市委常委、宣傳部長華景偉說。
擁有自己的林地後,蔣永彬開始了未來規劃。不久前,他剛剛完成了5月份種樹前的準備僱人平整了他的9公頃林地,並挖了1萬個樹坑,在春天來臨的時候,這些坑將被種上樹苗。
這兩項投入花費了他4000元。這是他多年來少有的細心工作。
“在過去,沒有人會這樣認真工作。”他說,“我們不關心種下的樹會不會成活,那和自己沒關係。”他過去的最高紀錄是每天種下1000棵樹,這個速度顯然遠遠超過正常操作水平,樹苗的成活率非常低,通常死去。
如計劃經濟下的國有企業一樣,產權改革前的國有林區效率同樣低下。“雖然說職工是林場的主人,但是他們找不到主人的感覺。”一位林業局官員說。
結果是多年造林不見林。“如果按照正常的成活率,這麼多年造的林伊春應該連屋頂上都有樹木。”這位官員說。
令官員頭疼的問題不僅限於此。每年春秋兩季進入防火季節,劉軍就無法入睡。他是翠巒林業局麼河林業所所長,不知怎樣才能保證他管理的8000多公頃林地萬無一失。
這也是伊春所有林業局官員共同的難題,伊春400萬公頃的林地,最多時一個月內發生火情火警40多起。
同時,由於有80萬公頃的林農交錯面積。農民毀林開荒、盜伐林木現象時有發生。僅1999年至2003年間,伊春農民毀林開荒面積就累計達3500多畝,以至於後來看到盜伐者,林場職工都熟視無睹。
產權改革再次證明是“靈丹妙藥”。作爲15個改革試點的(場)所之一的麼河林業所,劉軍的工作由處理過去那些令人頭疼的問題,轉變爲替那些擁有自家山林的職工尋找短期就能收益的項目。
現實中,情況正在朝好的方向改變。在林權改革後的十幾天春季造林期中,5000公頃荒蕪了多年的林地被它們的新主人種上了樹苗,還有500多公頃土地退耕還林。
“到了承包人晚上睡不着覺的時候了。”劉軍說,他也是承包人之一。在這次改革中,他也以2萬元的價格,擁有了10公頃的林地。
麼河林業所的工人王鐵波在有了林地後,和其他擁有林地的同事們聯合起來,輪流看護自己的林地。有的人甚至購買了望遠鏡,每天從鏡頭中觀察自己林地裏的動靜。
更有“兇狠者”在自己的林地前豎起一個牌子,上面寫着令人心驚肉跳的話:誰敢動我的林子,我就整死誰!這種威懾顯然起了作用,在其後的8個月內,沒有發生一起森林火災。
王鐵波並沒有放出這樣的狠話,現在他正忙着培育2萬袋木耳,這些木耳不久後將被放置在林間空地上,等待開春以後收穫。這個林下經濟項目有可能爲他帶來2萬元的收入。
王的房間擺設簡陋,21英寸的康佳牌彩電已是多年前的產品,牀頭上是20年前流行的卡式錄音機。但是這位45歲的內向的林業工人並沒有多少抱怨,對於改革,他的評價頗爲幽默:那是相當地好。
蔣永彬目睹這個曾經被稱爲“林子上的城市”如何逐漸失去光彩。在他幼時的記憶中,進入茂密的森林必須互相叫喊,否則就很容易迷路。而“現在一切都變了”。伊春是滿語的譯音,意爲“盛產毛皮和衣料的地方”。
2003年,伊春市長兼林管局局長許兆君上任伊始,發現這個城市正經歷資源性城市所有的痛楚。
由於過度開發,林區的活立木總蓄積由1948年開發初期的4.48億立方米下降到2.1億立方米。
尤其是1980年代中後期開始,伊春市可採森林資源消耗了98%。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後,這座“林子上的城市”的採伐量從1970年代的750萬立方米下降到現在的134萬立方米。
這是所有國有林區面臨的現實。黑龍江森工總局下屬包括伊春等40個林業局,每年的木材砍伐量從1987年的1260萬立方米下降到2006年的419萬立方米。
2005年,黑龍江森工系統180萬國有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076元,僅爲該省2005年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3。作爲政企合一的伊春市,30萬林業職工,2005年平均月工資只有310元。
要求改變的力量在20年前就從內部滋生。1983年,最早陷入困境的伊春桃山林業局呼蘭經營所開始實施職工承包林地的管護和搞林下經營。但由於缺少改革依據,國家的補償又不到位,導致這一改革最終夭折。
1998年,伊春林管局嘗試制定了“林地流轉”的相關政策,希望藉此解決林區資金匱乏的問題。2003年,桃山林業局開始允許個人承包國有林。三年後,已有9461公頃林地由國有變成了民有。
2003年6月,國家出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林業發展的決定》(中發(2003)9號文件)。文件規定:在明確權屬的基礎上,國家鼓勵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各種社會主體都可通過承包、租賃、轉讓、拍賣、協商、劃撥等形式參與流轉。
2003年8月,伊春市向上級提出林權制度改革的申請,許兆君先後到北京與相關部委進行溝通達50多次。爲了將改革推開,這位哲學博士出身的市長甚至越級彙報。有人將許兆君這種行爲稱爲“隔着鍋臺上炕”。一位熟悉內情的官員透露,許對此的反應是:我不隔着鍋臺,我怎麼上得去炕呢?你不讓我上,我就得隔着上。
這位官員承認,改革過程就是各方利益的博弈過程,每次上報的方案,最終保留的只有二三條,其餘的都被否決了,方案前後被修改了20多次。
後來許兆君承認,國有林權的改革思路,就是借鑑農村土地改革的成功經驗。最終爭論的焦點在於:允許不允許戰略投資者進入?林區幹部能否參與承包?
最後的結論是,改革的範圍僅限於國有林區的正式職工,先在5個林業局的15個林(場)所試點。副處級以上幹部不參與承包經營。
2006年1月4日,新年上班後的第一天,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正式確定將伊春設爲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並認爲“伊春的試點是落實中央決策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國有林區改革邁出的關鍵一步”。覽
經歷了擁有人生第一個私人林地的興奮之後,蔣永彬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投入,但是他發現資金開始難以爲繼。
這是所有的興奮的“林場主”清醒後將要面臨的問題。和農業一年一收的規律不同,林業是一個長期的收益項目。由於承包出去的林木大都處於成長期,收益期可能在10年之後或者更長時間。
在收益期來臨前,林場主們需要繼續投入,承包者終於碰到了讓他們睡不着覺的問題。
蔣永彬盤算了一下今年春季的植樹投入。在先期投入4000元以後,他將爲1萬棵樹苗投入3000元,而且必須僱人種樹,這又是上千元的投入,3年撫育期,又是一筆投入。而此時,他爲了擁有這片林地,已經傾其所有。
改革方案的設計者也意識到這個問題,他們鼓勵承包者開發短期就能收益的項目,比如在林間空地種植經濟作物。幾天前,陳玉琢從伊春的林科院報名回來,準備學習五味子的種植方法。五味子是一個市場需求很旺盛的經濟作物。
而出售承包權的資金收益也將全部用於林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比如森林的防火以及病蟲害的治理。此舉試圖解決林區的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難題。
但是這似乎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承包者面臨的問題背後是產權的深層次問題。
爲了解決資金問題,伊春市委書記楊喜軍給出了一個解決思路:用林木資源抵押得到貸款、得到資金上的支持。
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無論國有林還是集體林,都屬於國家財產。雖然承包戶擁有了林地的承包權,但卻無產權證,這就意味着資金緊缺的承包戶無法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據伊春林業局官員透露,林權證的問題,伊春市正與國家林業局協商,最有可能的解決辦法是國家林業局將提供一個林地經營權證來代替林權證。“但相關法律應該予以修改。”這位官員說。
難以釐清的產權問題也許在未來某個地方等待改革者。一位曾在伊春調研的林業專家發現,在林權改革過程中,存在一些外來投資者出錢,本地職工出名的承包模式。這種模式引發的產權糾紛在以後將會出現。“這也需要明確的法律規定。”這位專家說。
林權改革的設計思路是最終實現林權流轉,而伊春的活立木產權交易市場也正在建設中。據一位官員透露,在這個市場中,林權將被允許自由轉讓,交易對象沒有限制。林業職工此次獲得的承包權就是原始股。交易放開後,這個原始股將只漲不跌。
這位伊春林業局官員認爲,林權改革的最終目標還是引進戰略投資者,僅僅靠林業職工沒辦法解決林區的發展問題。
更多的擔心是,大規模的戰略投資者進入,是否會造成大量的林業工人失去賴以生存的林地,以及森林資源的破壞。在南方,集體林改革過程中,就曾出現類似的教訓,投資者進入後,大量森林被砍伐。
但是這位官員否認了這種擔心,他認爲,就是大量戰略投資者進入,也必須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獲取森林資源。
不過目前看來,這種擔心沒有必要。端着酒杯的陳玉琢再次擺擺手:“就是賣房子,我也不賣林子。房子還可以租,林子賣了就失去了生存之本。”喝下那杯酒後,他指了指本報記者說:“十年後等林子收益了,我比你還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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