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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話髒話連篇,凡事惡語傷人,即便是雞毛蒜皮小事,也要爭個你死我活。”在昨天召開的市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市政協委員羅華榮、顧大僖分別就自己的所見所聞、親身感受提交提案,呼籲上海市民在重視“腳”和“手”的同時,管住自己的口,免得禍從口出。
羅華榮說,髒話、粗話往往容易激化人與人之間的對立,導致糾紛產生,“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案例舉不勝舉。因此她認爲,除了加強宣傳力度、營造文明氛圍外,還應該有一個可以約束市民行爲的措施,引領市民逐步走上健康、文明的禮儀大道。
顧大僖也認爲,要讓上海市民相互禮讓,需要有法治手段來制止、杜絕不良行爲。
記者昨天從市文明辦瞭解到,該辦已經會同有關專家着手調研關於制定《上海市民公共行爲條例》的可行性,其中就涉及到規範包括“不說粗話、髒話”在內的不文明行爲。據悉,該調研報告已於去年底完成。課題組成員、華東政法學院教授蔣德海告訴記者,制定《上海市民公共行爲條例》有助於規範市民的日常行爲,促進上海市社會文明水平的提高。
“在現有的國家和地方立法中,有大量關於對市民個人行爲的禁止性規定,這些規定大多分散在各種層次和各種不同形式的立法中。”蔣德海教授向記者舉了一個大家都熟悉的“七不”規範(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不損壞公物、不破壞綠化、不亂穿馬路、不在公共場所吸菸、不說粗話髒話),就這七種違法行爲,就分散在七個法律規範中,而且在實踐中,主要成了一種道德規範,通常沒有法律的約束力。
《條例》就是要將分散於不同規範性法律文件中的行爲規範提煉出來,成爲直接具有針對性的體系化的規範市民行爲的法規。
[記者昨日街頭調查]
鏡頭一:爲斤兩惡語相向時間:早上6點30分地點:海倫路附近一菜場
早上的菜場熱鬧非凡,冷不防一箇中年婦女提着個黑色塑料袋衝到魚攤主面前,嚷嚷着袋裏面都是充分量的水,要攤主退錢。短斤缺兩本就是攤主不對,可他偏不承認還振振有詞說,水是爲了讓魚可以活得時間長一點。
一場罵戰無可避免。兩個人你來我往,從最初的人格侮辱到最後的互問祖宗和親戚,一場源自於斤兩的髒話對決就上演了。
鏡頭二:爲碰擦脣槍舌劍時間:上午8點地點:人民廣場地鐵車廂
“儂啥意思”、“儂啥意思”……昨日雖不是工作日,但軌道交通一號線車廂內依然人頭攢動。於是,便少不了小摩擦。可兩位中年男子卻不這樣認爲,其中一位魁梧男子被一位“眼鏡男”撞到之後,迸發了上述的對話。
魁梧男子在沒能得到對方及時的道歉後,把嗓門提高了八度。雖然對方的體格比自己健壯得多,但“眼鏡男”也不甘示弱,開始還口,不但在語言上開始挑釁,語氣中也透露出藐視。所幸,車到黃陂南路站,魁梧男下車了。兩人之間的脣槍舌劍才告一段落。
鏡頭三:爲埋單對爆粗口時間:下午5點地點:龍華一大型賣場
到賣場逛逛買點東西是很多人在休息日的保留節目,但看不到頭的結賬隊伍總會平添幾分不耐煩。因此,在一位年輕人企圖插隊爲一瓶礦泉水先埋單時,一位打扮時髦的年輕少婦忍不住和他吵了起來。
年輕人的道理是“我只買一瓶水,付錢很快。”少婦的理由是“先來後到,插隊門都沒有。”於是,兩人不顧身後排起長隊的其他顧客,開始打起“持久戰”,一時間耳邊竟是各種不堪入耳的字眼。
華東政法學院教授談制定“市民公共行爲條例”之可行性
賦予“七不”規範新內容、新效力
內容:以“七不”爲基礎
對於《上海市民公共行爲條例》的內容,蔣德海透露,主要是在“七不”的基礎上,再增加一些新的內容,比如市民養狗帶來的一些不文明行爲等。儘管專家們還沒有細化到具體的內容,但基本明確了設立禁止行爲的主要原則:適合大多數上海市民公共行爲習慣,不能將國外的情況生搬硬套;嚴格區分純屬個人道德修養和有社會危害性的個人行爲之間的界線。
對於政協委員提到的髒話問題,蔣德海表示,“不說粗話、髒話”原本就是“七不”規範之一,因此也在《條例》規範之列,不過要對此行爲進行更加準確的定義。
他還透露,據國外媒體報道,有國家準備頒佈一項新法律對講髒話者處以口頭警告、罰款等處罰,最嚴重的將以“流氓行爲”處以兩年監禁。
執法:建議由城管執行
蔣德海教授坦言,對市民的公共行爲進行執法是有相當難度的,這還需要具體研究。在目前已經形成的調研報告中,專家提出了一些設想。
首先是執法主體,專家建議建立以市容監察爲主導的單一性市民公共行爲執法主體,執法人員可以採取流動或隨機執法的形式。
另外,考慮到市民的承受能力有差距,專家提出,對違法行爲的處罰種類和程度,可以有不同和差距,但力度必須相同。如經濟處罰,可以參照違法者收入的比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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