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凌晨,北京一家中石化加油站的工作人員正在更換汽油標價牌。
2006年1月14日,國家發改委終於順應國際市場原油價格大幅回落的情勢,將汽油價格每噸降低220元,將航空煤油價格每噸降低90元。這是近20個月來國內成品油定價首次打破“只漲不跌”局面。然而,消息出籠,無人喝彩。相反,關於成品油定價機制的討論成了油價下調事件的“主角”。
在這一局面下,成品油定價機制,是前進,還是猶疑?這是個問題。同樣,國家發改委能否藉此契機取得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的根本性突破,無疑成爲衆人關注的焦點。
其實,這種期待早已有之。前些年,在一些國際油價飆漲的時段,我國從消費者承受能力及國內宏觀經濟狀況出發,採取了“以靜制動”的策略,國內油價並沒有跟風暴漲。爲此,政府支付了高額補貼。縱觀2002年以來的國內成品油價格,雖然有過十多次的調整,但漲幅遠低於國際原油漲幅,總體目的還是在於消化國際油價上漲壓力。無奈,輿論對此並不領情——2006年下半年,國際油價暴跌,國內油價立馬因“按兵不動”而遭受“漲價與國際接軌,跌價不與國際接軌”的諷刺。
人們究竟在抱怨什麼?
顯然,國內油價的市場化程度是關鍵點。
1998年以來,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經歷了三次調整。第一次調整在1998年6月,放棄國家統一定價,開始按進口完稅成本爲基礎,加國內合理流通費用,確定零售中準價;第二次調整在2000年6月,建立參考國際市場價格變化(新加坡市場)的定價體系;第三次調整在2001年11月,改爲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市場價格。
這一碎步而進的改革並沒有令國內油品市場擺脫尷尬的境地。定價滯後、批零價格倒掛等問題一再成爲公衆關注、議論的焦點。2006年10月,國家發改委及三大石油公司負責人在成都舉行會議,商議實施油品定價新機制。據傳,新機制將不再“盯住”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成品油價,而以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三地原油價格爲基準。這一機制被稱爲“原油定價法”。
此次成品油價格下調被部分業界人士認爲是“原油定價法”的試演。但從公衆的反應來看,“原油定價法”並沒有解渴,國內個別媒體甚至開始質疑成品油的“政府定價權”。他們第一個理由是“不論如何變換參照系,政府都永遠不可能像市場那樣發現正確的價格”,第二個理由是政府有可能屈從於國內油企的利益訴求。
這一質疑並非僅是“書生意氣”。我們看到,在一系列涉及壟斷企業的社會矛盾中,政府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成爲“出氣筒”,關鍵在於民間對其與油企是否會結成利益同盟心存戒備。具體到油品價格形成機制,由於石油行業涉及國家經濟命脈,而一些油企一面哭窮一面成爲亞洲最賺錢的上市公司,人們懷疑政府對它們存在“過度保護”顯然不能說是師出無名。
但毫無疑問,對油品一蹴而就地放棄“政府定價權”意味着戰略的軟弱和混亂的開始。油價放開是“放開油價”而不是“放開油價管制”,在油價的決定權轉移到市場主體手中以後,政府還需要對市場化的油價進行監督、指導,並運用貨幣和財政政策積極影響、調節油價。目前,石油戰略儲備在我國遠未建立,政府在利用儲備、稅收、利率等經濟手段調控石油市場方面能量不足。在此情況下,油價的完全市場化必然帶來石油供應、市場價格、國家能源安全等諸多領域難以解決的問題,引發公衆反感、危及公衆生活的囤積居奇、哄擡物價行爲也未必能夠得到很好的治理。
然而,國際油價的暴跌也確實爲我們的油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提供了一個重要機遇。在高油價的情勢下,推進油價的“趨市場化改革”會損傷中國的經濟機體,社會也無法承受。
2007年以來,國際油價跌幅超過16%。北京時間1月16日,紐約商品交易所2月輕質原油期貨跌至51.21美元/桶,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2月北海布倫特原油期貨跌至52.26美元/桶。“理順關係的機會出現了。”石油專家們評價說。
現在的關鍵是:成品油定價機制,是乘勢前進,還是繼續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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