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時30分,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掛牌督辦的山陽縣公安局原副局長何奇等14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在商洛市影劇院公開審理。600餘社會各界人士到庭進行旁聽。
何奇曾經是山陽縣公安局副局長的特殊身份,以及他們一夥犯罪組織作案手段極其殘忍,影響惡劣,因而社會各界對這起案件的審理十分關注,商洛市許多市民早早的在市影劇院門口等待着旁聽以及目睹這些犯罪團伙的罪惡面孔。
昨日8時許,公安、武警以及法院的工作人員組成了安檢團,對持有旁聽證的人員進行檢查後方可入庭。由於該影劇院容納人數數量有限,共有600餘人入庭旁聽。
14名疑犯被指控11項罪名
8時30分,審判長宣佈何奇等涉黑案正式開庭審理,何奇、黨軍宏、李建峯、姚金鵬、何罡、崔忠來、李建民、郭義強、徐新銀、馮彧彬、黨軍超、都海生、薛亮、陳俊等14名被告被押入法庭。法庭對14人的身份進行訊問確認後,由商州區檢察院對被告進行公訴指控。
檢察院在指控中稱,該犯罪組織自1998年以來,瘋狂作案52起,非法斂財160多萬元,受害者有政法幹警、國家幹部、私營企業主、農民等26人。
該案的14名被告人共涉及11項罪名,分別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販賣毒品罪、搶劫罪、妨害作證罪、挪用公款罪、故意銷燬會計憑證罪。其中組織賣淫罪涉及個人隱私,法庭決定不會公開審理。
何奇被指控7宗罪作案13起
何奇,1975年4月入伍,1978年退伍;1985年9月進入山陽縣公安局漫川派出所;1988年7月到陝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學習,1990年9月畢業後調入山陽縣城郊派出所工作;1992年7月任城郊派出所副所長,1993年4月任所長;1995年4月任原城郊區委副書記兼派出所長;1997年8月任城關鎮黨委副書記兼城關派出所所長;2000年6月至捕前任山陽縣公安局副局長兼城關派出所所長。
何奇被指控涉嫌7項罪名,分別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妨害作證罪,挪用公款罪,故意銷燬會計憑證罪。其中參與作案13起。
昨日上午,法庭對何奇挪用公款的個案進行了審理。
被告人何奇之弟何鋒、弟媳徐某於2003年8月6日在山陽縣國土資源局土地使用權拍賣會上,以329448元的價錢競買了城關鎮翠屏小區34#宗地(面積259平方米,1272元/平方米),政府規定該土地用途爲商住綜合用地。何鋒競買到手後,因存款未到期,無錢支付出讓金,何鋒的妻子找到在現場執勤的何奇幫忙給其借款,何奇便指示城關派出所會計潘某從收取的小城鎮戶口款中借給何鋒319448元。同年8月20日,何鋒向派出所還款219450元,9月22日還款99998元。
公訴機關對挪用公款一罪提出指控後,何奇沒有進行辯解,當庭表示認罪。下午2點,法庭又對被告黨軍宏、郭義強所犯的先後7次非法拘禁他人進行庭審調查時,黨軍宏始終不認罪,反覆強調自己沒有強制限制人身自由,而郭義強認罪態度較好。下午6時整,法庭宣佈休庭,今日繼續審理。
市民呼籲嚴懲黑社會勢力
由於何奇一夥的犯罪組織採取暴力手段恣意橫行,殘害百姓,危害一方,致使百姓敢怒不敢言,有案不敢報,社會影響十分惡劣。社會各界對此深惡痛絕,聽到此案開庭審理,當地老百姓拍手稱快。
“何奇身爲人民警察,不爲老百姓辦事,反而組建了一幫黑惡勢力殘害百姓,今天他們是罪惡到頭終有報。這次審判,我們希望法庭對這幫社會的‘毒瘤’要嚴厲懲處,還老百姓們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昨日下午,市民們如此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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