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兩會報道組記者於浩 王冰):出席天津市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的市政協委員李之和向大會遞交提案建議:公示牌中的公示應當規範,醫院和藥品商店的藥品應明碼標價;農副產品交易市場的蔬菜、海鮮和土特產品的產地、價格、保值日期等均應公示;國家物價部門和所屬的行業協會,對違反公示牌內容的企業,應當根據法規給以處罰。
李之和建議,公示牌應加以規範,如公共廁所的提示牌、路標、門牌號碼等。醫院和藥店出售的藥品和醫療器具,甚至手術的費用,都應明碼標價。藥品的生產廠家、是保健品還是國家批准的準字藥品、進價、質量標準、有效期限等均應說明。社會溫馨服務也應設立公示牌。隨着城市和鄉村樓房越建越多,公共廁所也越來越難尋找。於是就出現了市民,尤其是出租汽車司機“不方便”的問題。建議可以通過公示牌(夜間可採用燈箱)標註,如“公共廁所右拐50米”、“前行100米有公共廁所”等溫馨提示,解決行人的“方便”問題。
此外,建議在火車站、各個繁華路段、大型建築物上用廣告和燈箱的形式,寫明救助單位的地址和電話,以幫助因錢物丟失、親人走散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失去保障的人。這不但可防止因一時衝動而發生的犯罪行爲,而且體現了和諧社會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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