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鬍星因涉嫌有重大作案嫌疑,於1月26日被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懸賞5萬元緝拿。
公安部1月26日A級通緝令稱,2007年1月,雲南省公安機關在偵辦一起特大經濟犯罪案件時,發現胡星有重大作案嫌疑,現胡星潛逃。警方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緝捕有功的單位或個人,將給予人民幣5萬元獎勵。
雲南省交通廳一位工作人員1月31日確認,被通緝之人就是該廳副廳長鬍星。但該工作人員表示並不知曉其潛逃時間,但表示胡星的電話已有一段時間無法接通了。
該工作人員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胡星涉嫌事宜可能是在其“當交通廳副廳長前發生的。”
胡星曾任昆明市規劃局局長、副市長並分管規劃、城建等工作。2004年11月,他辭去昆明市副市長職務,並於當月就任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分管水上運輸、汽車運輸、交通安全工作。
目前有關胡星所犯事宜主要有兩種說法,一是涉嫌窩贓與作僞證,一是與當地一家廣告公司的路牌廣告經營權等事宜有關。
但據知情人士透露,胡星真正所犯事宜“可能與其當時主持修建的高海公路有關”。該人士認爲,只有在高海公路的鉅額投資背景下犯下的罪行纔有可能“夠得上A級通緝令”。
高海公路是“十五”期間雲南省及昆明市兩級政府投資興建的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之一,2001年9月,高海公路建設指揮部正式組建時,胡星任指揮長。該項目總投資26.7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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