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媒體關注的一些地區春運客運價格上漲的情況,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今天稱,春運期間,如果運輸企業是在政府規定範圍內浮動票價的,不屬於春運期間加價行爲。
目前,絕大多數地方道路客運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交通主管部門規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經營者在浮動幅度內自主定價。
據調查,目前7個省份屬於平時運輸價格水平在政府規定基準價以下,現在可以上浮到基準價。這種情況被國家發改委認定爲不屬於春運期間加價行爲。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說,除此之外,各地在執行春運客運價格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有17個省份已經明確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基礎上不再加價;另一種是有4個省份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春運期間不上浮。
在本月初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部發布的春運客運不漲價的文件中用的是道路客運票價“不再加成”的字句。“不再加成”究竟是什麼意思?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解釋說,這主要是針對交通部和原國家計委1998年發佈的《汽車運價規則》中“春運期間旅客運價可加成計算”的規定作出的。由於春運期間很多客流都是單向的,爲彌補經營者回空增加的成本,歷年來,很多地區規定春運期間客運票價可以在政府指導價之外另行加價。
由於“加成”、“基準價上浮”對老百姓來說太複雜,1月30日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部再次發文明確說,春運期間道路客運票價要嚴格執行省級價格、交通部門規定的運價政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地方,不得在規定的浮動幅度之外另行加價;實行政府定價的,不得專門針對春運提高運價;在歷年春運期間按政府規定基準價執行,沒有上浮的,今年不得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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