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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31日,法國巴黎,辦公者享受著她在辦公室內最後一天吸煙的“美好時光”。 |
從2月1日起,法國頒布的“禁煙法令”將在部分公共場所正式生效,此舉不但得到法國輿論的普遍好評,更將再次掀起整個歐洲的“禁煙潮”。
根據法國政府下達的第2006—1386號法令,從2月1日起,法國境內所有企業、學校、度假中心、醫院及政府部門等公共場所都將開始對吸煙者說“不”。另外,對於將煙草作為主要收入之一的特殊場所,如咖啡館、賓館、飯店、煙草商店、賭場、夜總會等,2008年1月1日起也將正式施行“禁煙令”。據稱,為保證該法令的切實執行,法國政府將派出17.5萬名“煙警”負責巡邏和檢查,他們有權對違反該法令者施以75歐元以上的罰款。
法國政府痛下決心頒布“禁煙令”,再次掀起歐洲“禁煙運動”的高潮。30日,歐盟委員會在出版的一本綠皮書中指出,歐盟將致力於在整個歐盟境內的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目前,歐盟境內已經有4個國家正式在所有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它們分別是愛爾蘭、意大利、瑞典和馬耳他。另外,比利時也從今年年初開始禁止在餐廳吸煙,並將在2008年與法國同步完成禁煙步驟。
不過,歐盟負責健康和消費者保護事務的委員馬科斯·齊普裡亞諾認為,與其一下子就實行難以切實貫徹的禁煙條令,不如分步驟逐漸接近目標,在不太長的時間內最後達成全面禁煙的目標。實際上,盡管目前許多歐盟國家已經在公共場所提倡禁煙,但過於簡單的一紙“禁煙法令”常常無法得到切實執行。因此,歐盟仍在尋求一種更高效的方法推動禁煙運動的發展,從而保護人們在公共場所免受尼古丁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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