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醫療服務狀況,存在衆多隱患,實在讓人堪憂。薊縣下倉鎮李四薄村日前就發生了一起醫療事故。該村赤腳醫生呂某在給小孩輸液時,態度極不認真負責,竟然將“酒精”當作“葡萄糖液”,給患兒輸進體內。當時患兒拼命喊疼,但呂某卻毫不在意,說是青黴素所致,並匆忙離開。慘劇隨即發生,患兒全身青紫,痛苦萬分,幸虧家人搶救及時,緊急送到寶坻醫院,纔沒發生生命危險。
據瞭解,呂某以前在鎮衛生服務站上班,現早已退出。不知道他是否有執業許可證和藥品使用許可證?他在自家開設診室是否合法?青黴素使用不當,重則可致人性命,不知道他是否有資格進行這項診療?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調查清楚,也希望這起事故能引起重視,規範農村醫療服務市場,對廣大農村患者的生命健康負責。
薊縣衛生局稱,經查,呂某,53歲,具有天津市鄉村醫生資格和天津市鄉村醫生執業資格,按照《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規定,具有在村級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與基本醫療服務資格,2005年經過考試和考覈受聘於薊縣下倉鎮李四前社區衛生服務站。去年10月5日晚2時許,呂某應患兒於某家屬的要求,到患兒家中爲其診治,經檢查,初步診斷爲肺部感染,經青黴素皮試陰性後,給予點滴治療。由於呂某未嚴格按照診療規範操作,造成誤將酒精溶液當成葡萄糖溶液的差錯,約15分鐘後及時發現,並迅速轉至下倉醫院,由於醫院診療技術有限,經患兒家屬同意轉至寶坻區人民醫院診療,經過住院觀察治療,於11月19日複檢,患兒的心電圖、X線檢查、肝腎功能、血常規等各項指標均正常。事件發生後,經醫患雙方協商同意:呂某承擔了患兒的治療費、租車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10800元,同時支付患兒營養補助費5000元,雙方均無異議。
薊縣衛生局稱,爲進一步規範鄉村醫生的管理,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針對呂某違反規定使用鄉村醫生基本用藥目錄以外的處方藥品,以及違反診療操作規程而導致的醫療差錯事實,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以及市、縣的有關規定,對其做出瞭如下處罰:暫停6個月執業活動並處罰款1000元。
薊縣衛生局稱,呂某的醫療差錯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也爲該局敲響了警鐘。該局決定今後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要不斷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醫療技術規範;二要加強從業鄉村醫生的管理,強化培訓制度,不斷提高從業鄉醫素質;三要不斷加強村級衛生機構的日常監督和管理,通過嚴格管理制度,加強檢查監督和考覈獎懲以提高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的醫療服務質量,不斷規範鄉村醫生和村級衛生機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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