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因犯受賄罪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安徽省衛生廳原副廳長尚軍2日下午被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其非法所得予以沒收。
尚軍,女,安徽省太和縣人,曾任安徽省阜陽市副市長、阜陽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市委副書記等職,2005年4月任安徽省衛生廳副廳長。2006年3月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經法院審理查明,1992年至2005年間,尚軍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安置、調動工作,提拔晉升及承攬工程等,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90多萬元、美元200元。公訴機關指控,尚軍還對家中98萬多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法院認定,尚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其行爲已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性,構成受賄罪。
法院審理認定,尚軍在案發前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案發後積極退出全部贓款,認罪態度較好,並積極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爲,具有自首和立功表現,可依法減輕處罰。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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