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還建議:廉租房實行“階梯價”,以便政府的房屋資源循環使用
政府建了經濟適用房,房子卻到不了最需要的人手中,甚至被轉賣“賺錢”。爲此,省人大代表譚燕紅在人大會議期間提出,經濟適用房應該由政府只租不賣,以避免個別人利用政府的福利政策謀利。
廣州市“十一五”住房保障計劃提出,通過幾年努力,建設廉租房60萬平方米,新社區住房54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300萬平方米。目前,除了廉租房外,新社區住房和經濟適用房都是出售的,部分人因此動了購買低價的經濟適用房後轉手或出租賺錢的念頭。
據悉,市國土房管局已制定了《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目的在於制止出售出租經濟適用房牟利的現象,讓政府的住房保障資源真正惠及住房困難的市民。文件尚處於審批階段,預計今年上半年可以出臺。
代表建議
建議一:經濟適用房只租不賣
省人大代表譚燕紅提出建議,經濟適用房應該由政府出租,不應賣斷。“在一定時期內買不起房的家庭,可以住經濟適用房,等有錢了再買商品房。”她指出,通過租賃的方式,可以不斷惠及其他有需要的羣衆。
此外,租賃制還可鼓勵中低收入羣衆在渡過住房難關後繼續“上進”,以改善自己的生活。
建議二:廉租房實行“階梯價”
譚燕紅還建議,廉租房的價格應該形成“階梯式”格局,“不同地點、不同戶型、不同面積的廉租房應該定不同的租賃價格,由不同程度的困難家庭根據自己的實際承受能力選擇”。
“這樣,可以鼓勵居住者積極掙錢,然後申請更好一點兒的廉租房,而空出來的較差一點的廉租房又可以供更困難的人居住,達到房屋資源的循環利用”。
建議三:廉租房面積小於90平米
省人大代表、現任廣州珠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的鄭署平表示,政府投入的廉租房和安居房是給中低收入人羣居住的,“解決的都應該是住不起房的問題,而不是求大、求舒適。90平米要成爲這些房的主要標準”。
部門意見
廣東省建設廳廳長勞應勳
大力發展租賃市場
廣東省建設廳廳長勞應勳表示,解決城市住房問題,尤其是廣州、深圳等大城市的住房問題,不能光靠賣房,應該租售並舉,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以租爲主。政府應該在這個方面制定出相關條例,規範保障型住房的建設。他還表示,政府應該大力發展租賃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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