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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個人收入和房地產檔案同時,住房需求者應按財產分級。
專家認爲應制定土地出讓年度計劃對市場進行細分確定經濟適用房的需求量。
記者今天(5日)從北京市科委獲悉,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區域經濟與城市管理研究所近日完成了一份有關北京宜居城市建設研究報告。專家在報告中建議,應根據收入和財產狀況,將住房需求者進行分級。
研究認爲,目前北京居民的住房水平還需進一步提高,住房及配套設施佈局還需要調整。城市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配套主要集中在四環以內,導致居住小區向四環路以內集中,致使土地價格和商品房平均價格持續快速上漲。另外,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供給規模較小,中低收入羣體的購房負擔沉重。公共住房政策缺乏對居民住房需求更細緻的考慮。
專家提出對策認爲,應該制定科學的土地出讓年度計劃,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定;同時建立個人收入和房地產檔案,根據收入和財產狀況,將住房需求者進行分級,對細分住房市場進行預測和把握,科學地確定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的需求量,保證公共住房政策的有效性。
研究報告中指出,北京宜居城市建設的基礎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但目前存在的問題是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不足、發展滯後和管理模式落後。報告認爲應加緊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與發展的績效考覈與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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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應建就業援助員制度
該報告中還指出,目前北京市就業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正規就業擴張能力減弱,二是城市貧困問題有加劇趨勢。
北京城市貧困人口超過50萬,約佔總人口的3.4%,主要是下崗工人、失地農民、拆遷人員、外來人員等,絕大多數貧困家庭生活在極端貧困中,住房、耐用消費品的使用水平以及養老、醫療、失業三項保險的享有率都很低。
爲此,研究人員提出對策,應建立就業援助員制度,爲失業人員再就業提供信息諮詢、技術培訓等服務;明確非正規就業的法律地位,切實保障靈活就業者的合法權益。
名詞解釋
宜居城市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首次提出建設“宜居城市”的戰略目標。
宜居城市包括經濟持續繁榮、社會和諧穩定、文化豐富厚重、生活舒適便捷、景觀優美宜人、公共秩序安全這六個方面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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