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霍豔華 通訊員李偉橋 曲明):2月5日,記者從市財政工作會議上獲悉,爲全面規範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市政府決定,在天津行政事業單位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會議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據瞭解,本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以2006年12月31日爲基準日,2007年7月結束。資產清查是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的一次全面清查,涉及到各項資金、資產以及債權、債務等內容,並計劃以清查數據爲初始信息,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動態監督系統。資產清查範圍包括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係的社會團體等單位。通過資產清查工作,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家底”,對進一步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市、區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管理”原則,分別組織本級政府管轄內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係,負責組織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資產清查工作將做好財務清理、財產清查、制度建設等重點工作,真實反映情況並如實暴露問題,做到不遮掩、不虛報、不瞞報,對出現賬物不清或賬證不符的情況,將按照相關規定加以正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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