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犯罪嫌疑人潘某被警方押回滁州。
2月6日,犯罪嫌疑人潘某、曹某和兩名包庇、窩贓人一併被警方押回滁州。
記者2月6日從安徽省公安廳瞭解到,2月6日上午,隨着兩名犯罪嫌疑人在江蘇省江都市落網,安徽滁州“1·28”爆炸搶劫銀行案成功告破,被搶的22萬餘元現金絕大多數已被控制,其餘正在追繳中。
1月28日早晨7時45分,工商銀行滁州市琅琊支行南橋分理處發生一起爆炸銀行搶劫現金大案。兩名犯罪嫌疑人持爆炸裝置炸壞銀行防彈隔離玻璃,進入營業操作間搶走現金22萬餘元。案發後,安徽省主要領導要求公安機關儘快破案。滁州市迅速成立了專案指揮部。安徽省公安廳副廳長陳小平、公安廳刑警總隊總隊長於振恩趕到滁州指導破案。
專案組隨即開展了深入細緻的調查摸排工作,並向社會懸賞捉拿嫌疑人。2月5日,專案民警在走訪羣衆中發現重要線索隨即展開偵查並鎖定:江蘇省江都市刑滿釋放人員潘某(男,40歲)有重大作案嫌疑。安徽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吳捍衛副總隊長迅速率員趕赴江蘇,在江蘇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很快查明潘某及其同夥曹某(男,34歲)的真實身份及相關信息。經過部署,2月6日上午9時15分,專案組在江蘇省江都市江都商場門前,將前來會面的兩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潘某、曹某對爆炸搶劫銀行一案供認不諱,並交代了贓款的去向。
目前,對此案的審訊、深挖、取贓等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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