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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兩個多月裏,有兩種病毒讓不少人防不勝防,一時間談毒色變。一種是流感病毒,一種則是以“熊貓燒香”爲名的電腦病毒。對於前者,大家雖然無可奈何但也能坦然應對,況且“中招”的人不少,但專家告訴我們尚不屬於大規模的流感爆發。至於後者,凡“有幸”感染者的態度則是出離憤怒外加無可奈何。因爲前者是天災,後者是人禍。
昨天,“燒香”的製造者終於落入了法網。這是一名叫李俊的“武漢男孩”(這也是他本人的網上留名)。對此,網上立刻傳來一片對警方的喝彩以及對犯罪嫌疑人的同聲斥罵。如此口徑一致,足見“武漢男孩”的人神共怒、民怨沸騰。
這“三支香”引來的“火勢”可謂兇猛,造成的損失可謂慘重。據說,短短几十天裏,僅個人用戶就有上百萬被感染,集體用戶的損失可能更大,有關方面曾將其列爲去年十大計算機病毒之首。甚至有人在網上開出10萬美元的懸紅捉拿病毒製造者。而在昨天公安部門的通報中,涉案落網的6人多在20—25歲之間,主犯李俊通過將病毒有償銷售非法獲利10萬餘元。
我沒有去查資料,不知道世界上第一個計算機病毒是何人所造。記得前些年有一轟動全球的電腦病毒案的主角是英國一名17歲的中學生,作案動機也很簡單:虛榮心和感覺好玩。我那時的感覺是:真是個孩子,純粹的損人不利己。此次的“熊貓燒香”似乎與以往不同了。本報日前也曾進行過較爲詳細的揭祕,圍繞着電腦病毒的製造——傳播——清除——再製造——再傳播——再清除這一循環過程已經產生了一條環環相扣的鎖鏈和一張扯不斷、理還亂的大網,其中最主要的還在於巨大的利益驅動。一句話,這個過程中產生的利潤能使相當一部分人發橫財、一夜暴富。
李俊獲利不過區區10萬元,但他的“發明”所造成的損失恐怕會達到10個10萬、百個10萬、千個10萬,而根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對李俊這樣的一般是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認定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責。這些年來,類似案件越來越多,破壞力越來越大,看來,我們應該制定更高級別的專門的法律法規來維繫另一種安全——網上的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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