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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是團圓的日子。2006年中秋,深圳經營狗肉火鍋店的老闆樑大雄卻被槍殺,永遠地離開了他的家人。殺他的是警察馬超。公安稱,樑大雄之前曾對其堂兄施暴後畏罪潛逃。樑的親屬稱,樑是被故意殺害的。當地有關部門賠償了樑的親屬60多萬元,條件是要求承認馬超的開槍合法。67萬,也成爲回憶故事主角的最後話題。
2007年1月的一天,下午16時,深圳市龍崗區坪山鎮深汕路的“雷州雄發狗肉店”纔剛剛開門經營生意。洗菜,燉狗肉……這是一家並不起眼的狗肉店,但生意很好,通常經營到凌晨6點。像往常一樣,下班的人們習慣在南方不太寒冷的夜間來到這裏,喝一杯啤酒,嘗一碗狗肉,但是他們再也感受不到店老闆樑大雄和氣的寒暄。
三個月前,樑大雄死於槍下,醫院搶救時他手腕上還戴着手銬。
命喪中秋
2006年10月7日是農曆中秋節,凌晨3點,忙碌了一天的個體老闆樑大雄,這才閒下手中的活,一家六口圍坐在火鍋店外面一張桌子上準備吃飯。樑大雄是雷州市客路鎮邁坦村人。三年前,他在深圳龍崗區坪山鎮的深汕路租了一家不大的店面,經營狗肉火鍋生意。中秋節當天,生意特別好,大排檔桌子擺到了路邊。
據樑大雄家人回憶,樑大雄坐下來不久,火鍋店旁邊駛來一輛銀灰色的小轎車。樑大雄和家人以爲是客人來吃飯,準備迎接,但絕對沒有預料到的是,車上的男子下車後掏出手槍徑自走到樑大雄背後,向毫無準備的樑大雄背後開了一槍。子彈穿胸,樑大雄應聲倒下,鮮血滿地。
這時,男子表明身份,說自己是警察,並掏出手銬將已經倒在血泊中的樑雙手反銬,拖至路邊。不久,便衣、民警、聯防隊員等趕來,其中一輛車牌號爲粵B1080的白色警車來到現場,開槍男子躲入該警車後避而不見,之前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最後,一輛紅色車牌號粵OB0006的轎車將開槍的男子接走。
半小時後,120急救車來到現場,樑大雄被送往醫院搶救,但家屬被阻止隨車前往醫院。搶救過程中,樑大雄始終戴着手銬,在醫生的要求下,警方人員纔打開一邊手銬,將其手銬在牀上。
經醫院診斷,樑胸腹槍傷,醫院對樑進行手術剖胸剖腹探查。醫院手術知情同意書上寫:心臟已修補,肝左葉嚴重裂傷修補困難,需肝左葉切除,術中大出血難以控制。手術搶救7小時10分鐘後,樑因爲搶救無效被宣佈死亡。
警察開槍
死後,樑的屍體被警察帶走,家屬不知道屍體在何處。此後,警察在樑被槍殺的現場尋找證據,並帶走兩塊石頭。
在樑大雄被子彈打傷當時,家屬向寶山派出所報案,直到第二天早間7點左右,寶山派出所沒有立案。輾轉多時,龍崗公安分局給家屬立了案。
經過覈實,開槍的是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寶山派出所警察馬超,警號:064384。警方隨後發表聲明:樑大雄是犯罪嫌疑人,畏罪潛逃,警察在抓捕過程中將其擊斃,開槍合法。
記者調查時,寶山派出所人員表示馬超已經調走,當時開一輛紅色轎車將馬超接走的是該所警察董方,他現在還在該派出所工作。
一個生意人,爲什麼會成爲畏罪潛逃的嫌疑犯?當地媒體在事發不久後,依據警方發佈的情況報道了這一事件。
當地媒體以“龍崗警方擊斃一拒捕嫌犯”的標題報道了此事。報道中稱:經營狗肉店的樑X雄(該報道隱藏了樑大雄的真實名字)與其堂兄樑X興因收購狗肉發生糾紛。9月15日,樑X雄帶人到樑X興店內滋事,造成樑X興重傷後畏罪潛逃。龍崗警方在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樑X雄時,因樑X雄以暴力拒捕,樑X雄逃入小巷,並用石頭和木棍反抗,民警鳴槍示意無效後依法開槍將其擊傷,樑X雄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檢察機關經現場調查認定警方執法行爲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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