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解放軍總參謀部正式頒發了《軍人體能標準》,總參軍訓和兵種部合同戰術訓練局副局長張躍進就此接受了解放軍報的採訪。下文爲採訪實錄:
問:這次修編《軍人體能標準》的基本考慮是什麼?
張躍進:1994年,總參、總政曾聯合頒發了《軍人體育鍛煉標準》,對於指導全軍部隊開展體能訓練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隨着訓練改革的不斷髮展,這個標準的很多內容和要求,與部隊建設發展的形勢和現實需求不相適應。爲此,總部於2002年啓動了《軍人體能標準》的修編工作。主要基於兩點考慮:一是近年來部隊體能訓練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這些新成果急需充實進來。二是長期以來軍以上機關人員沒有明確的體能標準,體能訓練缺乏法規依據,部隊有強烈的需求,必須儘快加以解決。
問:與以往類似標準相比,這次頒發的《軍人體能標準》有哪些新特點、新變化?
張躍進:一是擴大了範圍。首次把軍以上機關、院校和科研單位人員涵蓋進來,實現了對全軍所有現役人員體能訓練的系統規範。二是調整了結構。突破專業侷限,改變軍兵種自立標準的傳統,將各軍兵種現行訓練大綱的36個標準進行合併,在結構上分爲通用、入伍訓練和飛行人員體能標準三個部分。三是整合了內容。新標準在項目內容上既整合了軍事特色突出的訓練項目,又設置了一般體育鍛煉項目,實現了滿足任務需求與促進身體健康、陸軍與其他軍兵種體能訓練的整合。
問:貫徹落實《軍人體能標準》,部隊應重點把握好哪些問題?
張躍進:一是正確處理體能訓練與其他軍事訓練的關係。軍事體能訓練是部隊軍事訓練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官兵搞好各種訓練的基礎,不能將其邊緣化。二是正確處理平時訓練與臨戰訓練的關係。平時訓練要重點提高基礎體能素質和一些相對比較穩定,且獲得後不易消退的體能素質,以及與崗位武器裝備、作戰環境和作戰樣式相結合的部分專業體能素質;臨戰訓練要重點提高遂行作戰任務所必備的體能素質。三是正確處理軍事體能訓練與體育鍛煉的關係。軍事體能訓練是“爲戰而練”的職業性、強制性訓練,體育鍛煉是爲保障健康生活、工作和學習而進行一般性身體鍛鍊活動,不能將二者簡單等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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