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應對不當釀慘禍
據韓國媒體陸續透露出的消息,隸屬於法務部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的麗水收容所在此次事故發生過程中應對不當是造成重大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這處外國人收容所是一棟4層小樓,每間屋子可容納10人,最多可以收容253人。火災發生時,收容所中關着55名外國人,其中有42名中國人,房門外都安裝了鐵柵欄。最先起火的位置是3層304室,收容所職員試圖在不打開鐵門的情況下,在鐵窗外用滅火器控制火勢。但距離着火點較遠,錯過了最寶貴的初期營救時間,導致被收容者們在短短10多分鐘時間裏因窒息共有9人罹難。受災最嚴重的304室當時關了8個人,其中7人死亡。
收容所在發現起火的八九分鐘之後才向消防署報警,而直到消防隊員抵達爲止,收容所的職員們都沒有去開收容室的鐵門,只是集中滅火。火災發生後,韓國消防部門派出27輛救火車和120多名消防隊員。但由於鐵柵欄多,他們用了1個多小時才控制住了火勢。
據消防署人士透露,如果收容所職員不是自己東奔西跑,而是直接報警,也許能減少死亡人數。對由於火災初期應對不力導致遇難人數增加的說法,出入境管理所方面表示:“如果不先去滅火,可能收容者全都會被燒死。”
收容場所消防隱患多
目擊者們稱,火災報警器從始至終都沒有響起。出入境管理事務所方面表示:“值班人員啓動了火災報警器,但不知何故卻沒有任何反應。”收容所地板上鋪了一層保溫用的塑料泡沫,而塑料泡沫燃燒會產生大量有毒氣體,收容所內還缺少防火設備和安全通道。警方表示,收容所是否違反消防相關規定也屬於調查範圍。
另據韓聯社2月13日引用消防隊長趙良鉉的證言報道,這次火災暴露出的最大問題是收容所的建築構造,竟然沒有排煙通道,收容所每個房間之間僅用易燃的木板間隔,而如果用防火牆隔開,即使着火也不會是這種結果。
出入境法規相互矛盾
據瞭解,韓國全國有23個收容所,能收容1414人。目前在押的有897人,全部是外籍人士。關押非法滯留者的收容所雖然名義上是“保護設施”,但實際上是“監禁設施”。麗水出入境事務所的保安工作是由15名勞務企業職員負責,而這引起勞務企業員工和公益工作人員經常同非法滯留者發生摩擦。據當地人權團體說,這些人與年輕的非法滯留者經常發生摩擦,並且沒能阻止幾次集體逃跑事件,因此收容所還加裝了二重、三重封閉設施。
還有人指出,相互矛盾的出入境管理法條例,使非法滯留者的“保護”期限無端被延長,因此發生人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大增。按照出入境管理法第52條規定,“應儘早遣返非法滯留者,保護期限最長爲20天”。但該法第63條同時規定“直到被遣返爲止,應對其進行保護”。正是因爲這些相互衝突的規定,麗水出入境事務所中曾有過被收容長達1年零兩個月的非法滯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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