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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船“副船長”自述]
三人打造“賭博航母”
嘉善縣公安局查明瞭這條水上賭船,實爲一名被賭徒們稱爲“老王”的人所控制。目前,老王等人正被關押於當地看守所。記者在看守所見到了老王的同夥張某。他告訴記者,“賭博航母”的操控者,除了他和老王,還有另一在逃的老崔,三人各有分工,老王相當於“船長”,張某和老崔相當於“副船長”。
“在陸地上開場子容易被查,在水上就安全多了。”張某向記者透露,最初這個主意是老王想出來的。
張某本身也是一個大賭徒。一次和一個江蘇老鄉在上海青浦賭博狂輸12萬元,爲了翻本,他向這個老鄉借了7萬元,又輸了個精光。之後,這個老鄉介紹他認識了老王和老崔,說這兩個人可以帶他發大財。
第一次跟這兩人見面,他們就提議一起合作在水上開賭場。一番密謀後,老王找到船主魏某,以每場1000元的租金租下這條貨運船,按照老王的要求,魏某將船艙進行了改裝,還配了一條小型的水泥船。賭船下水後,魏某也成了這艘“賭博航母”上的“水手”,爲賭徒提供點心和茶水服務。
“賭博航母”上的分工極爲細緻。老王負責船艙內部管理,張某負責招募賭徒,老崔負責車輛、住宿以及望風等後勤保障。三人還招募了十餘名“水手”,分頭負責聯繫賭徒和洗牌、記賬、抽頭、望風以及駕駛維護、船隻維護等。
參賭者皆爲朋友帶上船
“賭博有輸有贏,但開賭場就有比較穩定的抽頭。”張某告訴記者,20多年前,當他還是一個小酒廠的老闆時,就已經嗜賭如命,開始時輸個一兩百元,到後來就收不住手,越玩越大。
“這次已經是‘二進宮’了。”張某說,早在4年前他就因賭博入獄1年。
“來這條船上的人跟最初的我一樣,都是一些有錢的老闆。”張某告訴記者,參賭的人都是通過朋友介紹的,他自己就先後介紹了20多個老鄉到船上參與賭博。
飯店老闆劉某就是由張某介紹上了賭船的,在這次警方的打擊行動中,他因參與賭博被治安拘留了10天,目前已經回到江陰老家。
在記者一再保證不透露其身份的情況下,劉某在電話裏向記者講述:“那天晚上,他(張某)打電話給我,讓我上船玩玩。我約了另一名老鄉,帶了10萬元現金,先到太浦河邊的一家酒店,然後他們用麪包車把我們接到河邊。‘賭船’就靠在河邊,上船後,我看到船艙裏有八九十人圍着那張大鐵桌,鐵桌上有用來下注的玉米粒,也有成捆的鈔票。後來賭徒越來越多,賭船就開離了岸邊。”劉某向記者透露,這些賭客的身份非常複雜,大多是一些大老闆,來自上海、江蘇、湖北、浙江等地。
他們賭博的方式比較簡單,即“筒子複比”,就是以麻將牌中的筒子和白板來比大小。而作爲莊家的老王、張某和老崔3人收取所贏金額的5%作爲抽頭。
賭船每晚開1-2場,每場參賭的人數都在100人左右,每次的賭金都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三個莊家能從中得到近5萬元的抽頭。
警方嚴厲打擊水上賭博
這個精心策劃的水上賭博窩點只存在了短短15天。根據線人舉報,浙江嘉善警方順利摧毀了這起中國最大的水上聚賭。而這,並非第一起被破獲的水上賭博案件。
記者從當地警方獲悉,2004年3月9日,42名賭徒從江蘇吳江上船聚賭,沿着蘆墟塘駛入浙江境內,被嘉善縣公安局截獲,繳獲賭資人民幣47萬餘元、港幣1.2萬元;同年12月1日晚,嘉善警方再次在附近的姚莊鎮展豐村水域抓獲涉賭人員49名,繳獲賭資人民幣6萬餘元、港幣12萬元以及用於賭博的300噸鐵皮船一艘。
爲了打擊水上賭博的囂張氣焰,浙江嘉善法院對此次涉案人員予以重處,前幾年犯賭博罪最多判三年,但這次張某、老王等主犯都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嘉善縣法院刑庭法官呂學強說:“2006年新的刑法修正案對賭博罪加重了處罰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張某等人應該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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