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07年2月14日是情人節,然而,曾經有着6個情人的江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許曉剛卻在浙江衢州度過了一個沒有情人的情人節。
1968年入伍的許曉剛曾在衢州呆了五年,三十多年過去,他再次來到衢州,卻是一名囚犯。
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許曉剛受賄、非法持有槍支一案。14日,本報記者旁聽了許曉剛案件審理全過程。因許曉剛認罪態度好,當日的庭審十分順利,法院開庭審理近7個小時後表示將擇期宣判。
許曉剛在法庭上
身穿800號囚服的許曉剛
指控
非法持槍支涉嫌受賄萬元
涉嫌受賄近五百萬元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許曉剛在1996年至2005年,擔任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的職權、職務之便,索要、收受遊道明、熊新興等人賄賂404.84萬元人民幣、7萬美元、23.15萬元港幣、1萬歐元以及大量貴重物品。據瞭解,大多數時候,許曉剛都利用自己的影響和手中的權力爲他們出面辦事、打招呼。
非法持有6支槍
另外,檢察機關指控,1989年至2006年7月間,許曉剛先後非法將6支民用制式槍支存放在辦公室和家中,最後又分別存放於兩個朋友處。
案發後,這6支槍已被江西省公安廳依法扣押。
庭審
許曉剛自稱走到這一步是“咎由自取”
7小時庭審旁聽者不多
案件從當日9時開始,一直審到17時,中午只休息了一個小時。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可容納數百人的一號審判大廳,當日旁聽的人很少。
浙江省衢州市對此案非常重視,衢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擔任該案的公訴人,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擔任審判長。
自稱咎由自取應受懲罰
庭審時,許曉剛對自己的身份介紹用的是公務員。在公訴人舉證時,許曉剛表現得很配合,多數情況下都是大聲說“是”。而且在庭審的過程中,穿着800號囚服的許曉剛發言時很注意言語的邏輯性和條理性。談到自己走到如今這一步是“咎由自取”。他表示,爲了國家長治久安和法制的健全,應該接受法律的懲罰。
自我陳述時哭出聲來
庭審即將結束時,審判長給了許曉剛發表意見的機會,許曉剛說到17歲當兵來到衢州時,停頓了許久,最後大聲地哭了出來。“我在這兒呆了5年,入團、入黨,可以說,人生的大好時光有一部分留在了這裏。回到家鄉後,每次都是匆匆路過這裏。我曾許下心願,有生之年再踏上這片土地。但非常遺憾的是,這次來卻是一個囚犯的身份。從2005年8月到今天,一年零六個月,我在反思自己。我之所以走上這條路是世界觀、人生觀發生變化、扭曲的結果。”由於許曉剛的認罪態度好,當日的庭審工作十分順利。
墮落之路
利用手中權爲“黑老大”通風報信
檢察機關指控,許曉剛擔任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權、職務之便,涉嫌受賄財物摺合人民幣近500萬元。大多數時候,許曉剛都是利用自己的影響和手中的權力爲行賄者出面辦事、打招呼。
1.受賄後給詐騙犯幫忙
1997年,許曉剛經人介紹認識了江西省宏基路橋有限公司的李曉東。2000年,江西省紀委、監察廳對李曉東等人涉嫌虛假出資等違法犯罪問題的“吉安路橋”案進行了查處,並將有關材料移送給江西省公安廳,請省公安廳對此立案偵查。許曉剛負責此案,李曉東爲此找到了許曉剛幫忙。
2000年11月16日,許曉剛自美國回來途經香港時,李曉東送給許曉剛港幣10萬元、一塊價值港幣3.15萬元的“肖邦”牌手錶、一臺價值人民幣1.7萬元的手提電腦,並墊付了許曉剛爲劉某和熊新興帶的兩塊“百達·翡麗”牌手錶款15萬元。回到南昌後,劉、熊分別支付了購錶款8萬元給許曉剛,而許曉剛只退還了李曉東8萬元人民幣。
隨後,省公安廳以不具備立案條件爲由,將李曉東的材料退回省紀委。後在江西省監察廳督辦下,省公安廳另行組成專案組辦理李曉東案。李曉東因犯合同詐騙等罪於2004年被判無期徒刑。
2.收錢爲“黑老大”通風報信
2000年,許曉剛負責周雪華(江西省原副省長鬍長清案涉案人)脫逃案的查辦工作。期間與涉案人員熊新興相識,此後兩人交往密切。許曉剛多次索要、收受熊錢物。
2002年到2004年,羣衆不斷舉報熊新興殺人、賭博等涉黑犯罪問題,省領導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省公安廳責成撫州市公安局認真調查處理,省廳要督辦。許曉剛對省領導的批示採取敷衍、矇騙和對抗的態度,並將舉報信的內容泄露給熊新興,致使熊新興每次都做好應對調查的準備。
許曉剛曾先後介紹熊新興與幾任撫州市公安局局長、撫州市基層公安局領導及撫州市黨政主要領導認識,致使對熊新興的舉報未能得到及時查處。另外,許曉剛還曾因熊新興想貸款而向南昌某銀行領導打過招呼。尤爲嚴重的是,2004年9月23日17時,相關專案組與省公安廳部署當晚抓捕熊新興,許曉剛得知消息後立即通過章某告訴熊新興,致使當晚的抓捕行動未果。熊新興逃跑期間,許曉剛仍與其保持聯繫。
3.向人索財後投資餐館
2000年左右,許曉剛經人介紹與遊道明(涉黑人員,另案處理)相識。之後,他多次利用職務便利索取遊道明財物。2002年7月16日,應許曉剛要求,遊道明匯給許曉剛情人人民幣30萬元。2003年11月,應許曉剛要求,遊道明讓其弟弟將48萬元人民幣送到許曉剛手中,後來許曉剛將錢交給了情人李某購買一輛寶馬車。2005年3月,應許曉剛要求,遊道明將2萬美元送到許曉剛家中,許曉剛收下後讓朋友章某換成人民幣10萬元投資到南昌“小小贛菜王”餐館,餘款放在章某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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