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即將來臨。江蘇省天文學會專家介紹,現行的“春節”,僅有94年的歷史。
春節是我國傳統的節日。中華民族傳統曆法歲首正月初一,現今無論中國還是海外華人都統一稱爲“春節”,但在中國歷史上卻稱之爲“元旦”。
中國歷史上雖一直沿用陰陽合曆,但歷代新年元旦的日期也不一致。據《史記》載,夏代元旦爲正月初一;殷商定在十二月初一;周代提前至十一月初一;秦始皇統一全國以後,再提前至十月初一爲元旦,直至西漢初期。到漢武帝時頒行《太初曆》,才恢復夏代的以正月初一爲元旦。以後歷代相沿未改,所以這個曆法又叫“夏曆”(今俗稱爲農曆)。
中國歷史上早有“春節”,不過當時指的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這在《後漢書·楊震傳》中有載:“春節未雨,百僚焦心,而繕修不止,誠致旱之徵也。”到南北朝時,“春節”則泛指整個春季。
江蘇省天文學會副祕書長嚴家榮告訴記者,雖然中國過春節,即過年的歷史非常悠久,但現行的“春節”,即把夏曆正月初一作爲過年之日,稱之爲“春節”,並且放假,卻是在辛亥革命以後定下的。
1913年(民國二年)7月,由當時北京(民國)政府任內務總長向大總統袁世凱呈上一份四時節假的報告,稱:“我國舊俗,每年四時令節,即應明文規定,擬請定陰曆元旦爲春節,端午爲夏節,中秋爲秋節,冬至爲冬節,凡我國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員,亦准假一日。”但袁世凱只批准以正月初一爲春節,同意春節例行放假,次年(1914年)起開始實行。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決定在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同時,採用世界通用的公元紀年。爲了區分陽曆和陰曆兩個“年”,又因一年二十四節氣的“立春”恰在農曆年的前後,故把陽曆一月一日稱爲“元旦”,農曆正月初一則稱爲“春節”。這再次鞏固了春節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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