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印發《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應急處置方案》(試行)。爲及時發現、有效控制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規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發生後的報告、診治、調查和控制等應急處置技術,指導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據介紹,方案的印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預案。適用範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據瞭解,方案將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分爲Ⅲ級,分別爲:
Ⅰ級特別重大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在一定時間內,發生涉及兩個及以上省份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相應級別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Ⅱ級重大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時間內,在一個省多個縣(市)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相應級別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Ⅲ級較大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時間內,在一個省的一個縣(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相應級別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衛生部將建立全國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
衛生部近日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提出成立全國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處置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據瞭解,全國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別重大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置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
地方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置本行政區域內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
此外,還將成立專家組,成員由傳染病學、臨牀醫學、流行病學、食品衛生、職業衛生、免疫規劃、衛生管理、健康教育、醫學檢驗等相關領域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根據需要,在專家組中可分設專業組,如傳染病防控組、中毒處置組、核與放射處置組、醫療救治組和預測預警組等。其主要職責是:
(1)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調查和採取的控制措施提出建議;
(2)對確定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原因和事件相應的級別提出建議;
(3)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發展趨勢進行評估和預測;
(4)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建議;
(5)承擔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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