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區木林鎮政府將其下屬的唐指山村上千畝土地出租圈建跑馬場,工程受到村民阻撓,被迫停工。村民們認爲,如此大規模地佔用耕地建娛樂場所不合適,以承包的方式搞工程與現行法律相牴觸。村民爲此拒收鎮政府發放的承包費。
千畝土地被圈建跑馬場
唐指山村在順義區東北,是木林鎮政府下屬的一個行政村,全村1000多口人,三千多畝耕地。去年9月,村民們發現他們村東的土地上有工程隊施工。
“他們先是壘圍牆,把地給圈了起來,然後就來了很多剷車、大十輪,開始推土挖坑,打地基建樓……”村民王士海對記者說,被圈建的土地大概有1500多畝,其中大部分都是村裏的耕地,以前種棒子和小麥。
眼見這大面積的耕地被佔,一些村民到村委會了解情況。“村書記說,這地是鎮政府爲招商引資給承包出去了,要建跑馬場,這樣能給俺們村民帶來很多好處。”至於具體承包條件,村民馬女士說,當時村委會拒絕出示承包合同。
“這麼多的地,這麼大的事,總得讓我們老百姓心裏有個數吧。”村民們說,他們爲此反反覆覆去鎮政府投訴,最後總算看到了合同,卻更加鬱悶:“合同說前5年一分錢不給俺們……”
鎮政府出面出租土地
唐指山村的地,實際上是被木林鎮政府出租給了北京盛華德投資公司(以下簡稱爲盛華德公司)。
記者看到了雙方於2005年9月簽訂的“場地承包協議”。協議規定,包括唐指山村在內,木林鎮政府將其所屬的2000多畝土地承包給盛華德公司,後者投資開發建設“北京萊茵河石溫馬術俱樂部、賽馬繁育中心,及旅遊度假酒店等不動產配套設施。土地承包期限從簽約日起共50年,前5年無償使用,以後根據開發者所交稅金情況,酌情交納200元/畝/年的承包金給鎮政府,或者不交”。
“我們村的地,沒經過我們村民同意,鎮政府憑什麼就給租出去了,前5年還一分錢租金沒有。”村民們認爲,鎮政府的做法越俎代庖,損害了村集體的利益。
木林鎮黨委書記解長春解釋稱,往外租地是得到了唐指山村委會的同意的,雙方爲此還簽了合同。
記者見到了這份以木林鎮唐指山村委會、木林鎮政府爲甲乙雙方的“土地租賃合同書”。合同約定,唐指山村委會把土地出租給木林鎮政府建跑馬娛樂場,後者承諾從2006年1月開始,前10年每年交給村裏150元/畝的租金,此後租金每5年增50或100元。
鎮政府稱爲幫村民脫貧
村民指出,“場地承包協議”與“土地租賃合同書”有很多衝突的地方。比如時間上,“合同書”籤於2006年1月1日,而“協議”則早在2005年9月;與此相對應,兩文書的生效日期也相差半年。再如租金問題,“協議”規定前5年是零租金,而“合同書”則規定給村民每年150元。
“鎮裏跟我們村的合同是後來補籤的,爲了應付村民,因爲大夥不斷去找他們……”村民馬女士說。
木林鎮黨委書記解長春就此稱,唐指山村的這個跑馬場是順義區的重點開發項目,也是木林鎮政府近年來搞招商引資的大手筆。其最終目的還是爲了發展經濟,讓當地村民脫貧致富。
解書記說,在村集體土地上搞開發風險較大,投資者普遍存在顧慮,木林鎮政府最終決定親自出面來與盛華德公司籤合同,就是爲了能把這個項目做起來。項目中涉及唐指山村的土地,早在簽約之前已經取得了該村村委會的認可。
至於前5年租金問題,木林鎮政府爲招商引資優惠投資者前5年不收投資者租金,而爲了唐指山村利益考慮,鎮政府決定從稅收中拿出錢來補償村民,所以兩份合同有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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