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廣州:謀生機會不多,工資水平不高,廣州並非“夢中天堂”
許多帶着淘金夢的外國人進入中國各大城市後,不少人找到了機會和夢想,但也有不少人和南下民工一樣,發現廣州謀生的機會並不多。更尷尬的是,中國目前的最低工資水平還不足以吸引他們,一部分人因此連生存都成了問題。他們沒有固定職業,沒有固定居所,通常幾十個人租一間屋子,窮困潦倒,最後,他們中間的一部分人墜入了犯罪的深淵。
四老外冒充國際刑警搶劫老外
日前,一個在廣州街頭冒充國際刑警,專門搶劫外國人財物的外國犯罪團伙,因涉嫌搶劫罪被起訴至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這4個冒牌的“國際刑警”分別是來自伊朗的達伍德、侯加托拉、哈姆雅尼和來自阿富汗的沙瓦,年齡在27歲至37歲之間。他們沒有固定職業,也沒有收入來源,整日在廣州遊蕩,並將搶劫目標對準在廣州城中的外籍人士。
去年8月25日晚上10點左右,這4人乘車來到廣州市惠福東路時,發現一名外國男子獨自走在街上,於是4人下車,以協助調查爲名攔截該名毛里求斯籍男子,並向其出示從大街上買來的假“國際刑警”專用徽章,搜身搶去其歐元3000元、美金1000元及人民幣1萬元後逃離現場。見這夥人拿着自己的錢揚長而去,被劫男子才恍然大悟,連忙報警。
同年8月30日晚上9點左右,這4人又來到人民中路五羊酒店附近,以同樣的手法搶劫了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奪去該男子身上的美金2327元及人民幣700餘元。這次,4人在逃跑時被在場的行人和保安抓獲並移送派出所。
去年9月27日,廣東警方在南粵警察網發佈預警:最近,外國人搶錢的案件在珠三角一些城市時有發生。作案手法是:跟蹤剛從銀行取錢出來的人,或者直接到士多店門口,以問路爲藉口接近事主,伺機進行搶奪。
老外有話說:壓力太大鋌而走險
來自非洲加納的Fred和Prince說,他們也聽說有些外國人在廣州犯罪,偷、搶,甚至殺人。他們認爲,有些外國人在中國犯罪是不得已而爲之。
他們說,由於中國對簽證管理得比較嚴格,簽證過期一天,就要收取500元人民幣的滯留費用,在回國前需要全部交清;有些人可能是剛到廣州,人生地不熟,或者不幸被小偷偷去了所有金錢財物和護照;而有些人則可能是經商失敗,不得不滯留廣州,他們一邊要籌錢準備機票,一邊要繳納滯納金,就會有很大的壓力。有些人在走投無路之下就幹起了偷搶的勾當。
他們告訴記者,其實在香港地區或者別的國家,如果外國人非法滯留的話,一般會被抓起來,然後馬上被遣送回國。
首本《外國人服務手冊》將在廣東問世
據廣東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2001年以來,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先後推出了一系列服務措施,首先是貼紙簽證的啓用和外國人“綠卡”制度的實施;其次是推出外管社區服務,由社區民警定期上門檢查境外人員證件和臨時住宿登記情況,並提供幫助;再次是通過外管信息系統,由外管專員爲簽證或居留證件即將到期的外國人提供“溫馨提醒”服務;最後是定期向外資企業通報治安形勢和外國人受侵害案件回訪制度。
上述的服務措施,受到來粵外國人的歡迎。據悉,首本《外國人服務手冊》將在廣東問世,將爲外國人在廣東的旅遊、經商、工作、學習、生活提供全面的服務信息。
警方溫馨提示
一、外國人入境後,須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1.在旅館住宿的,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辦理住宿登記;2.在旅館以外場所住宿的,留宿人或住宿人須於抵達住宿地24小時內(農村72小時內)向住宿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3.已辦理居留許可的常住外國人,離開常住住所到其他地方住宿,按上述規定辦理住宿登記。
二、持“深圳特區旅遊簽證(有效期5天)”的外國人只可在深圳經濟特區範圍內停留5天;持“珠海特區旅遊簽證(有效期3天)”的外國人只可在珠海經濟特區範圍內停留3天。以上籤證須於簽證簽發當日入境,且爲一次入出境有效,簽證有效期從簽發次日起計算。
三、持有Z、X、J-1簽證的外國人,必須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到居住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外國人居留許可,外國人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內可以多次出入境,無須辦理簽證。
四、持F、L、G、C、J-2簽證入境的外國人,可在簽證有效期內在中國停留,需要延長在華停留期限的,請到當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延期手續。
五、未取得居留許可和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不得在中國就業。
六、在中國停留或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隨身攜帶准予停留、居留證件和護照,以備查驗。
七、外國人所持護照、證件如遺失或被盜(搶),請到案發地公安派出所報案,並憑案發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報警回執”到所在地(市)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出境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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