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國農曆大年初四,身着一件橘色T恤和一條大紅色囚褲的前中國銀行哈爾濱河鬆街分行行長高山的身影出現在加拿大各大媒體的鏡頭前,剛剛獲准保釋的他註定要過一個艱難的農曆新年。
加拿大移民當局此前指控高山在申請移民時有所隱瞞,目前正就是否取消高山及其妻女三人在加的永久居留資格進行審查,有關其居留權的聆訊安排在3月6日進行。
根據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加政府有權取消高山一家的永久居留權,並將之遣返回中國。“他當然不想回去,”高山的移民顧問亞歷克斯·寧說,“他回去後90%是要被判罪入獄的。”
疑似準備潛逃
加拿大的《環球郵報》本月初開始報道“高山名列中國要求遣返的名單”一事後,高山被人發現正在溫哥華火車站等待搭乘前住渥太華的火車。只是在最後時刻,他又改變主意,決定回到溫哥華北部的家。有關當局懷疑,高山在看到報上關於他被列入要求遣返名單後準備潛逃,因此當局立即將其拘捕。
據加拿大警方的資料,高山一家於2004年申請移民加拿大,主申請人是高山的妻子李雪。由於李雪擁有英國愛丁堡大學的兒童心理學碩士學位,所以在申請技術移民時,獲得了學歷項上很高的分數。2004年年中,李雪與女兒順利登陸加拿大,高山則在當年10月入境加拿大後,又匆匆回國,並於同年12月30日再次來到加拿大。
而據中方的資料,高山最後一次在中國銀行哈爾濱河鬆街分行出現,就是在2004年12月29日。其前同事回憶說,高山當時工作上並無異常表現。但在2005年1月3日,中國東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發現其在該行的兩個賬戶內的人民幣共2.86億元不翼而飛。後據查,中行河鬆街支行案涉及金額高達人民幣10億多元。高山就此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有關方面懷疑,高山從2000年就已開始挪用銀行的儲蓄資金。在擔任行長期間,他曾18次前往加拿大爲此後的潛逃“踩點”。案發後,中國警方對高山發佈了通緝令。
而不久之前,隱匿加拿大兩年之久的高山暴露行蹤。今年1月,中方正式要求加方驅逐高山。
兩項原因均可驅逐高山
加拿大司法部門稱,目前高山案在加拿大屬於“遣返案件”,原因是他在申請獲得加永久居留權時有所隱瞞。據該國相關法律,申請人在永久居留權的申請表上,必須填寫過去5年裏的所有工作履歷,詳細到每個月在哪裏工作。而高山在申請表上恰恰“漏填”了作爲其主要工作的中國銀行哈爾濱河鬆街分行行長職務,而只填了其在汽車公司和木材公司的兩項兼職。
加拿大移民專家認爲,同“填寫不實”一樣,這種“漏填”都可被加移民當局認作是“刻意隱瞞、誤導移民官”而取消其永久居留資格。
另外,移民專家也指出,即使沒有“刻意隱瞞”,加方在查實高山犯有罪行後,也可將其驅逐。
贓款馬腳似露
據悉,加拿大皇家騎警事實上已對高山展開了1年多的監視。資料顯示,目前高山一家在加的主要生活來源是李雪在當地一家兒童中心約爲3萬多加元的年收入,而高山並無工作。鄰居們說,這個平時略顯沉默的中國人很多時候是在社區的英文班上補習語言。
雖然目前加拿大當局並沒有找到高山涉嫌捲走的10億元人民幣的蹤跡,但這個在加拿大的銀行僅有1.1萬加元儲蓄的家庭,依然被看出了一些破綻。加移民及難民局高山案主審裁判官馬克·泰斯勒指出,高家在北溫哥華居住的房子價格超過54萬加元,爲此還欠銀行30萬加元的貸款,但高家又在當地購置了一套價值33萬加元的公寓。
對此,李雪解釋說,他們希望通過在地產上的投資來貼補丈夫沒有工作帶來的損失。而泰斯勒說:“按照這個家庭目前的收入和儲蓄情況,我真的很懷疑他們如何還清貸款,並保持必要的生活開支。”
可以賴昌星之法“賴”下去
目前,高山案在加拿大的進展受到了中、加兩國民衆的廣泛關注。自1998年以來,中國已成功將70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國,但仍有800多人潛逃在外,其中多數爲重要的經濟犯罪嫌疑人。這些嫌疑人給中國造成了共計人民幣700多億元的損失。
而加拿大已成爲這些嫌疑人的“樂土”。該國移民法律比較寬鬆,只要配偶移民成功,另一方也很容易獲得移民資格。另外,中加之間尚無引渡條例,想要將嫌疑人引渡回中國困難重重,主要得依靠加方的配合。
移民專家還指出,即使是被判無法永久在加居留,當事人還可通過重重申訴、複覈程序“賴”在加拿大。此前最近的案例就是廈門遠華案的涉案人賴昌星。雖然他的難民資格申請早已被駁回,但他還可對有關決定提出層層上訴,將案子拖上許多年。專家估計,高山也能以類似手段在加拿大拖上個五六年。
嫌疑人在中國犯下重大經濟案件、攜鉅款潛逃加拿大的案例越來越多。加拿大民衆呼籲,加拿大不能成爲外國貪官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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