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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正全面推進縣市長經濟責任審計。二十六日,河南省審計廳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對外稱:去年以來,該省共對二十八個縣(市、區)的三十七名縣(市、區)長及書記開展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尚未發現個人經濟方面的問題。
據瞭解,被審計的這些縣(市、區)長及書記中包括縣(市、區)委書記九名,縣(市、區)長二十八名。目前,已審結了五名縣(市、區)委書記和十七名縣(市、區)長,尚有四名縣(市、區)委書記和十一名縣(市、區)長的經濟責任審計正在進行中。其中,任中審計二十四名,比例佔百分之六十五,離任審計十三名,比例佔百分之三十五。
據介紹,河南審計機關此次突出了對經濟工作目標完成、財政預算執行、重大經濟決策、專項資金使用效益、重大投資項目、個人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的審計。通過對縣(市、區)長及書記所在地區和相關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和相關資料審計,未發現個人經濟方面的問題。
河南省審計部門負責人稱,通過審計他們發現,這些領導幹部所在地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臨時追加預算過多、虛列財政支出、擠佔挪用專項資金、違規列支和撥付預算資金、越權審批建設項目及虛假配套資金等問題。
據悉,去年中央五部委曾提出要求對縣市長開展經濟責任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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