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是市民消費的高峯期,走親訪友、朋友聚會自然會積攢不少發票。一些“票販子”見有利可圖,紛紛抓住這一“商機”,在濱江道等消費人羣聚集的地方架起招牌做起“回收發票”的生意。
昨晚8時許,在濱江道和南京路交口附近,一名中年男子手中抓着一把發票,不時地詢問過往行人是否有舊發票出讓。離男子不遠處的路邊,放着一個寫着“高價回收餐飲、住宿、車旅等各種發票”的紙牌。
該男子見記者在附近駐足,便迎上來,稱自己姓劉,並遞上一張寫有聯繫電話的名片,名片上寫着:“朋友,春節期間聚餐、走親訪友,別忘了索要發票。”記者詢問得知,已經刮過獎的發票(面值要在10元以上),他們按照面值的1%收購,還沒有刮過獎的(面值要在5元以上),按照面值的3%回收。當記者詢問收購發票的原因時,劉某隻是簡單地說要拿這些發票來抵賬,有多少要多少,至於其他事情,劉某拒絕透露。
這些回收來的發票究竟有何用途呢?
就此,記者諮詢了天津市地稅局的有關工作人員。據介紹,從目前瞭解的情況估計有兩種可能:其一,回收發票者本身就是餐飲業的經營者,爲了少上稅或不上稅,私自回收再利用;其二,回收者是倒賣發票的,回收之後再出售給一些餐飲經營者或者企業單位掌握一定權力的個人,從中謀取利益。這兩種行爲涉嫌偷稅漏稅,均屬違法行爲。不過,由於此類交易在私下進行,稅務部門查處起來有一定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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