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加加林斯基法院27日做出判決,對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宿捨特大失火案中的六名被告分別判處兩年至兩年九個月不等的監禁。
2003年11月24日凌晨,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六號樓學生宿捨因電線老舊短路發生特大火災,造成44人死亡156人受傷,其中在此居住的中國留學生中有12人死亡,45人受傷。
法院在判決書中認定,該大學的5名工作人員違反了俄羅斯消防安全法。法院同時以玩忽職守罪判定莫斯科南區消防安全監督機構的工程師羅寧有罪。判決書認定,6名被告本可防止事件的發生,但是卻以不應有的方式履行自己的職責,並導致慘劇發生。
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位於莫斯科西南部,上世紀六十年代始創,是外國留學生較多的俄羅斯高校之一,每年有來自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學生來此留學。據不完全統計,在該校上學的中國留學生有五六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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