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地方稅務局出臺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信息保密工作規定,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信息保密問題作出詳細規定,以消除部分納稅人擔心因個稅自行申報導致財產隱私外泄或者“露富”的疑慮。據悉,截至目前,天津已有近3000人完成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
稅務機關能否保守納稅人的納稅申報信息,是納稅人普遍關注的一個問題。據最近一項調查顯示,本市部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由於擔心納稅信息外露,對自行納稅申報持觀望態度,從而影響了個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總體進程。市地方稅務局這次專門制定的個稅自行申報保密規定,在進一步加強納稅申報信息保密工作、維護納稅人經濟安全和隱私方面作出10條程序管理規定,依法保守納稅人申報信息,推進個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開展。
該《規定》明確,負責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各地方稅務局,依法爲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的紙質和電子資料及相關資料保密。對網上申報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信息,包括扣繳義務人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個人信息,由市地稅局統一加密上傳、分級授權處理。各地稅局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查詢和借閱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資料的,須經主管局領導審批同意,並在做好保密措施的情況下方可查詢和借閱。嚴禁擅自導出、拷貝、外出攜帶和對外提供納稅人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信息。依據有關法規,稅務人員泄露或者傳播納稅人納稅申報信息的,視情節追究行政責任。故意將納稅人納稅申報信息泄露給稅務系統以外人員或者在社會上廣泛傳播涉嫌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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