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受委託負責招生 車站籤合同是個例外
昨日下午4時許,記者見到陳重舫老師,她旗下的昆明千伽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已搬到昆明市滇池路二號城城大廈6樓。陳老師向記者出示了該公司的相關資質證明及最新的稅務登記證。
陳老師說,她以前在學校一直負責學生就業工作,和泉州中藝演藝公司有聯繫。2006年11月底,她離開學校。當年12月,到學校招人的朱經理(朱保紅)沒帶公司印章,便全權委託陳老師旗下的昆明千伽信息諮詢有限公司代理招生工作,雙方還簽訂了委託書,由陳老師親自護送學生赴閩。
隨後,陳老師出示了一張朱保紅的名片,上面寫有“泉州中藝演藝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兼總經理”。當記者要求她出示與泉州中藝演藝公司簽訂的委託書時,陳老師表示因離校太過倉促,委託書落在學校了。
陳老師說,8名學生中的小麗是臨行前一天才決定到福建實習的,而其他學生早就把合同帶回家讓家長簽字了,這纔會出現在火車站籤合同蓋印章的事。
陳老師強調,12月23日到福建後,她對演藝公司爲學生安排的住宿環境、演出場合、排練場所進行了調查,演藝公司還請了一名保姆照顧學生起居。26日晚12點,她才乘飛機返回昆明。
承認對外派學生監控不嚴 表示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昨日下午,就8名女生陪酒事件,記者還採訪了昆明藝術職業學院副院長王志華。
據王介紹,當時到學校招人的朱經理和蘇經理(蘇軍)說是到演藝吧從事正規表演,並非陪酒。對於泉州中藝演藝公司的性質,王說:“該公司是一家演藝公司,應該有資質組織演出。”
記者問及在學生實習合同書上,開頭是“福建泉州中藝演藝公司”,但落款蓋章的卻是“昆明千伽信息諮詢有限公司”。王副院長表示,那是“泉州中藝演藝公司”委託“昆明千伽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在昆明找學生實習。王副院長表示已見過委託書,但是校方沒有複印件。
王副院長表示,學校沒有親自派老師到福州考察,是出於對陳老師的信任,而且當時學校放假了,“這的確是我們的失誤”。王副院長說,此次是學校首次派學生外出實習,只是一次嘗試,沒定實習計劃。
王副院長強調,8名學生在福州的食宿全由蘇經理負責,學生表演的場所和內容也是由蘇經理負責,他還要承擔演出的服裝及演出費用。對於合同上的“學生的800元實習工資中500元要交給學校”,王副院長表示學校至今沒有收到一分錢,學校也不打算從中賺一分錢。王副院長說,此次招來的這批30多名學生都是貧困生,入校以來他們只交了300多元錢(服裝、保險和教材費)。“當初是爲了讓貧困家庭的孩子有機會讀書,才推出‘半工半讀’的實習形式。”
王副院長還表示,此事被媒體曝光後,校方已經通知朱經理來昆明說清楚情況。“我們要弄清楚究竟是誰逼迫她們陪酒,是夜總會還是蘇經理?查清楚後,我們會向公安機關報案。”
“我們這次外派學生實習只是個嘗試,整個過程的監控不夠嚴密。”王副院長最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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