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安部有關人士透露,有關部門將開展針對自行車盜竊的專項行動,同時逐步建立自行車購銷實名制。事出有因,用公安部門的說法,我國每年被盜自行車近400萬輛,這已經成爲羣衆“講着煩、聽着憂、想着堵”的大事。
首先,筆者對於公安部門打算下大力氣整治自行車被盜問題表示歡迎。爲防範自行車被盜,公安部門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幾十年前的自行車鋼號制度和購銷登記制度,此後,由於自行車的普及,這兩個制度都被廢棄。後來隨着自行車盜竊現象的增多,一些地方又嘗試恢復登記制度或實施掛牌制度,但收效不大也就無疾而終了。現在,有關部門將自行車管理提到事關人民生活和社會安全感的高度來認識,提出了自行車管理的新思路,筆者當然舉雙手贊成。
不過,對於購銷實名制能否落實,筆者心裏沒底。實名制的作用不是購銷時的身份登記,而是查驗使用身份是否合法。中國有幾億輛自行車的估計絕不是聳人聽聞,這麼多車上了馬路從何查起?會不會給大多數合法使用者帶來不便呢?今年春運前夕,爲了解決火車票購買難,打擊“黃牛黨”,一些人曾建議實行火車票購買實名制。鐵道部部長說,實名購票制不可行。誰有這個時間和精力逐個給成千上萬的乘客登記查驗身份證呀!
依筆者看來,這幾年自行車被盜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和打擊不力有關。有過自行車被盜經歷的人不少,但選擇報案的人不多。因爲報案的收效很多時候是微乎其微。
還有就不能不提到部分騎車人了。購買來路不明自行車的現象比比皆是。有的人貪圖這類自行車價格便宜,有的人則是因爲自己的車被盜乾脆買“贓車”尋求心理平衡。我的車丟了,我去騎別人丟的車。這種心理爲盜車者提供了銷贓的可能,成爲贓車的一大出口。
因此,自行車防盜,靠警方的努力,也要靠羣衆的配合。而作爲打擊盜竊自行車專項行動配套而出的自行車購銷實名制,當然是越早落到實處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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