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14部委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網吧及網絡遊戲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對黑網吧業主、爲黑網吧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運營商、以及爲黑網吧提供場地業主的處罰規定。
開黑網吧要負刑事責任
根據《通知》,黑網吧經營的違法所得以及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電腦主機、顯示器、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等專用設備要一併沒收。對以“電子競技俱樂部”、電腦服務部、勞動職業技能培訓等名義變相經營網吧的,依法予以取締。同時根據相關規定,對無照經營網吧的,個人非法經營5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50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根據相關條例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非法經營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提供互聯網服務也要罰
《通知》規定,對明知是黑網吧而爲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運營商,通信管理部門將根據相關條例責令其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工商部門將依法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爲,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2萬元以下罰款,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黑網吧提供互聯網服務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長沙市文化局市場處處長關健之表示,《通知》中追究向黑網吧提供互聯網服務的運營商的責任,這一做法得益於長沙市網吧管理的經驗,早在2005年長沙市就率先提出追究爲黑網吧提供通訊服務的運營商的責任。
提供場地的也難脫干係
除了黑網吧業主和爲黑網吧提供互聯網服務的運營商之外,爲黑網吧提供場地的業主也將面臨查處。按照《通知》,對明知是黑網吧而向其租賃經營場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查處。
《關於進一步加強網吧及網絡遊戲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發佈,規範了網吧網遊的經營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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