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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工程吸引了很多遊人 |
“三峽壩區旅遊爲了極少人的利益,仍然在搞封鎖和壟斷。”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大學哲學系教授彭富春今日向記者透露,將在全國“兩會”上建議開放三峽對外公路和實行三峽大壩免費參觀。
彭富春教授認爲,按照國際慣例實行免費參觀三峽大壩,主要理由有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批准興建的三峽工程,被譽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標誌性工程,是對華夏兒女和炎黃子孫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生動教材。三峽大壩作爲愛國主義和科普教育基地應免費向全國人民開放,通過這一題材教育,可振奮民族精神,激發愛國熱情,提高全民的科學素質。
第二、全國人民通過在電費中交納三峽電力基金以及各省市通過對口支援三峽工程移民的方式,無償支援了三峽工程建設。三峽建設者和數以百萬計的三峽移民,爲了工程建設做出了巨大犧牲。全國人民應該有權來免費參觀三峽大壩,收取一百零五元人民幣的高額參觀門票,損害了全國人民的利益。
第三、三峽工程是國家公用工程,三峽總公司雖然是國家授權的投資主體和國有重點大型企業,應按國資委“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電力生產、相關專業技術服務”的主業要求承擔起社會責任,不應在旅遊業上與庫區民衆爭利。應借鑑以巴西伊泰普水電站爲代表的世界各國著名公用工程,通過免費參觀的方式吸引遊客成功發展當地經濟的經驗。
第四、多元投資組成的三峽旅遊公司,在未經政府部門依法審批的情況下,違反《土管法》擅自改變劃撥土地使用性質,利用三峽總公司所屬工程建設無償劃撥的臨時施工土地,興建罈子嶺和截流紀念園等商業旅遊景點,進行高額收費。根據地面以上附着物產權隨土地走的有關法律規定,三峽旅遊公司無權拿三峽總公司的資產自己到物價部門申請物價,不具備申請三峽壩區旅遊景點漲價和收費的主體資格。地方物價管理部門無權分配應由中央政府決策的三峽工程附帶的旅遊效益,以及批准違法建設的景點高額收費。
彭富春還指出,三峽工程已逐步由工程建設轉移到移民安置和壩庫區經濟社會發展上來,應與時俱進,適時調整三峽對外公路和壩區道路的管理方式。三峽專用公路繼續封閉管理“專用”,損害了廣大民衆利益,嚴重影響了三峽區域社會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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