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昆明藝術職業學院女生以實習的名義被送到福州當陪酒女郎。連續兩日來,媒體對該事進行了披露,引起社會強烈反響。
昨日,幾位學生家長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們將到學校討要一個說法。
家長:讓學校賠償精神損失
“這就是一個騙局。”昨日下午,幾位學生家長說:“等孩子安全歸來後,我們會一起到學校討要說法。”
小麗的姐姐說,小麗將合同拿回家讓父母簽字時,家人都覺得學校一定會負責任地把小麗安排好。
小花的父親介紹,孩子走了之後很少打電話回來,直到大年初一纔給家裏人報了平安,“她只說在外面跳舞,但說話時突然就哭了起來。”到現在爲止,學校也沒有打過電話給他們。
小紅的媽媽也表示,如果孩子真是被逼陪酒,她們將要讓學校賠償精神損失。
律師:學校和公司均應負責
昨日下午,針對“昆明藝校學生福建陪酒”事件中出現的諸多問題,記者採訪了雲南省國平律師事務所的陳平律師。
陳律師說,陪酒事件中,學校作爲學生的監護人,在學生未學滿畢業時安排她們到異地實習,且未派實習指導教師跟隨,沒有很好地履行監護義務,負有一定責任。
此外,到福建實習的8名女生中年紀最小的還不到16歲,在法律上,未滿18歲的人屬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學生和福建的演藝公司既已簽訂了合同,福建公司也須履行一定的監護義務。作爲學生實習的監護人,不論學生是否自願“陪酒”,公司均負有責任。
昨晚11時,貴州媒體同行傳來的消息,7名女生回家途中,其中一名女生到貴州玉屏車站時被親人接走,媒體同行聯繫上了其他6名女生。因爲陪酒事件被披露後,6人心裏有顧慮,決定暫時留在貴陽,日後再回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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