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立法進程、增強監督實效、加強代表工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羣衆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開展工作,努力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良好的民主法制基礎。
200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審議24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決定的草案,通過了其中的15件,向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立法目標邁出堅實步伐。
2006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監督法。這部歷時20年方纔出臺的法律,對於各級人大常委會增強監督實效、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同一天,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企業破產法。這部法律確立了企業有序退出的法律制度,規範了企業破產程序,對於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2006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將死刑案件的核準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這一修改充分體現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有利於在死刑適用上貫徹慎用死刑、少殺慎殺的方針。
2006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55票贊成、1票棄權的表決結果,決定將物權法草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標誌着中國物權立法進入一個全新的階段……
在向着實現立法目標穩步前進的同時,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則得到充分體現。圍繞物權法草案召開的座談會超過100次,勞動合同法草案向全社會徵集到19萬條意見,越來越多的基層全國人大代表應邀列席常委會會議。
以關切億萬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合同法爲例,在將草案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的過程中,許多農民工的意見和建議受到高度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積極迴應普通百姓的關切,對勞動合同法草案作了大幅度修改,以便通過法律手段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監督“一府兩院”工作是憲法賦予人大的另一重要職責。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把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社會普遍關注的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問題作爲監督重點,加強了對帶有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的監督,確保憲法和法律得到正確實施,確保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尊重和維護。
統計顯示,一年來,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新型國家、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公正司法等重大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12部法律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聽取和審議了“一府兩院”的11個專項工作報告。
這是一個令全國人大代表吳國龍深感欣慰的消息:他提出的對組織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爲加大打擊力度的建議,受到公安部的高度重視。2006年,公安部在全國重點地區組織開展“打擊組織操縱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一舉打掉近300個犯罪團伙,解救未成年人近900名!
與監督工作相呼應的,是人大代表工作的全面推進。深入基層、瞭解民情,聚民智、匯民願,人大代表們圍繞民生問題,提出了一批分量很重的議案、提案和建議。承辦單位通過認真辦理,把代表關注的熱點問題列入工作重點,將代表反映集中的意見轉化成行業政策,對解決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的統計顯示:2006年,全國有1874名代表參加了專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183篇,直接提出閉會期間建議69件、議案或建議線索500餘條,爲醞釀、起草、提出高質量議案或建議打下了良好基礎。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人們有理由相信,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征途中,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一定能夠繼往開來,奮勇前行,繼續譜寫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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