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廣州市政協前主席陳開枝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不能連片建設經適房和廉租房,以免變成以後的“貧民窟”。
昨天,全國政協委員、廣州市政協前主席陳開枝在京表示,在廣州這樣的大城市中,對一般公衆來說,房價依然是個巨大負擔。並稱,“廣州的房價過了八千了”,以他的工資標準,“也買不起房”。他建議城市規劃應優先考慮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而且提出不能連片建設,警告避免將經適房和廉租房變成以後的“貧民窟”。
廉租房選址區位較偏遠
昨天下午,來京參加全國兩會的陳開枝在接受採訪時坦言:“廣州住房均價超過八千了,以我的工資標準,也買不起房”。如何看待房價偏高的問題?陳開枝說,應該從政府和市場兩個角度考慮。從市場角度看,建設均價2萬元的豪華房也沒問題;但是,對於政府來說,則要考慮大衆的住房需要,優先考慮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
爲此,陳開枝還向本次政協會議提交了專門的提案,呼籲城市規劃建設優先考慮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並以廣州爲例說,未來五年,廣州城市中心組團將建20萬套住房,但廉租房建設卻尚未列入該中心組團規劃中。
陳開枝還提出,目前經適房和廉租房存在的問題,主要是選址離老城區太遠,大部分規劃建設在比較偏遠的城市邊緣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設施缺乏,困難羣衆面臨上學上班不方便,公共服務設施不配套等問題。陳開枝還舉例說,廣州老城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爲380元,如果廉租房選址在金沙洲這樣的區位,僅每天出行就要花費6至8元的車費,“對低收入羣體來說太昂貴了”,在改善困難羣衆居住條件的同時,又增加了交通等生活成本。
因此,陳開枝建議,國務院、建設部等出臺規定,明確要求經適房和廉租房優先選址老城區。
避免造成新的“貧民窟”
另外,還應該在新城區規劃中爲廉租房留下建設空間。而且,廉租房的建設也不宜太集中。因爲低收入羣體聚集在一起,容易人爲造成新的“貧民窟”,也容易引發一些社會矛盾。陳開枝建議,各地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考慮採用貨幣補貼實施廉租房制度,由低收入羣體自主租房,以解決交通、入學、醫療等條件欠缺問題。
此外,陳開枝還提出,廉租房的建設要考慮景觀因素。“據說有人提出在琶洲會展中心旁邊建廉租房”,他對此堅決反對,認爲太缺乏對城市景觀的綜合考慮。
-聲音
收豪宅消費稅“劫富濟貧”
富人住豪宅別墅,窮人卻連租房也租不起!昨日廣東代表團代表揭曄提了一個“劫富濟貧”的方案——對高檔住宅開徵消費稅。稅款向豪宅的業主收取,專項用於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建設。
“市民感嘆房價太高、買不起房,但大多又選擇大戶型住宅;許多房地產商迎合這一點,也選擇修建戶型大、容積率低的高檔住宅!
”揭曄認爲,這種消費結構很有問題,應該通過消費稅來調節。他建議,向高檔住宅購買人徵收消費稅。發改、國土規劃、建設、房屋管理、稅務等的多個部門共同制定和規定高檔住宅的範圍,並在房地產項目審批環節相關批准文件中明確指明項目是否屬於高檔住宅,稅務部門最終依此確定是否進行消費稅的徵收。
“對高檔住宅徵收消費稅,可以將高收入者的收入轉移給低收入者!”他建議,這筆稅款收入應專項使用,可作爲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專項基金,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建設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也可以作爲對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有困難的家庭提供購房或住房租金補貼。
由於對高檔住宅徵消費稅採取在第一道流轉環節一次徵收的方式,在以後的流轉環節不再重複徵收,因此需建立完善的納稅申報、登記及管理制度,防止同一徵收對象被重複徵稅或納稅義務人偷逃稅。他還提出,相關管理部門應相互配合,確保高檔住宅消費稅稅款的徵收。
房屋無人住宜收閒置稅
全國政協委員郭鬆海昨日接受採訪時表示,住宅作爲投資大的耐用消費品,存在一定房屋空置率很正常。但因開發商惜售“待價而沽”,或因投資置業者使商品房長期空置,以致上海、青島、大連、杭州等地出現成片高檔公寓,成爲“有主無人住,夜晚不見光亮”的黑樓,這種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他建議可以借鑑國外大城市的經驗,開徵不動產閒置稅。徵收對象集中在收入高、房產多而空置的人身上。上述徵稅也可以用在長期閒置的寫字樓、賓館等產權人身上。
郭鬆海建議,國家應在稅收制度優惠上,向上述中低收入家庭傾斜。他建議國家對以家庭爲單位,第一套購買的住房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契稅減半徵收;轉讓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減半。
而對於開發商開發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國家可在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予以優惠,酌情減免。同時他建議降低普通商品房租賃稅收,對租賃二手房是屬於普通商品房的,建議營業稅和房產稅“二稅合一”,僅按租金收入的5%徵收。
富人買別墅應交物業稅
對存量獨立別墅、連體別墅等高檔房,建議首先開徵物業稅。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全國政協委員郭鬆海提案建議改革房地產稅制,認爲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負擔過重,而保存環節交易負擔過輕,致使部分居民買不起房,而買得起的人可以多買多佔。
郭鬆海委員認爲房地產稅應該在促進房產健康發展中起到重要作用。而目前我國房地產稅多存在於流通環節,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負擔過重,而保存環節交易負擔過輕,致使部分居民買不起房,而買得起的人因持有成本過低,而可以多買多佔。因此,他建議對存量獨立別墅、連體別墅等高檔房,首先開徵物業稅。對佔用土地資源多,擁有住房面積大的富裕階層實行高稅率,而對佔土地資源少、擁有住房面積小的低收入階層給予稅收優惠政策。
郭鬆海建議物業稅首先對容易界定的別墅等高檔商品房徵收,政府通過徵收物業稅,把增值的一部分轉移到公共產品中。他建議物業稅可以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或評估價爲基本計稅依據,稅率控制在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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