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剛剛出臺的《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今年綜合素質、誠信記錄將首次成爲錄取依據。
高等學校將於5月1日之前在本校網站並以其他有效方式向社會及考生公佈本校招生章程。各省區市錄取工作應於7月上旬開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在7月10日至15日之間開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錄取工作應在8月20日之前結束。
誠信記錄成錄取依據
綜合素質、誠信記錄成爲錄取依據是首次寫進招生規定。教育部要求,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採集的內容,要適應高等學校錄取時對考生綜合評價的要求,是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考生電子檔案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含思想政治品德考覈鑑定或評語等,有高中新課程畢業生的實驗省區要提供應屆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體檢信息、志願信息、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考試違規以及在招生其他環節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
中外合作辦學不得單獨錄取
高等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應與本校在同一地區招生的其他專業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
高校各批次錄取原則爲:同一高等學校同一學歷層次的招生計劃應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如確有必要,可以將同一高等學校的不同專業安排在屬於同一學歷層次的不同批次錄取,但同一學校、同一專業、同一學歷層次的全部招生計劃,在同一省須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並執行經有關部門批准的相同學費標準。
調檔比例仍爲120%
調檔比例今年與去年相同,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等學校一般應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省級招辦按高等學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高考加分最高20
今年高考加分最高限定爲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
可享受加分的學生包括:省級優秀學生;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者;高中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高中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者;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且在報考當年通過省級招生委員會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測試並被認定的考生。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還有部分考生可享受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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