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法草案8日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草案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統一爲25%。財政部部長金人慶8日在向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關於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的說明時說,自20世紀70年代末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爲吸引外資、發展經濟,對外資企業採取了有別於內資企業的稅收政策,實踐證明這樣做是必要的,對改革開放、吸引外資、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截至2006年底,全國累計批准外資企業59.4萬戶,實際使用外資6919億美元。2006年外資企業繳納各類稅款7950億元,佔全國稅收總量的21.12%。
當前,中國經濟社會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內市場對外資進一步開放,內資企業也逐漸融入世界經濟體系之中,面臨越來越大的競爭壓力,繼續採取內資、外資企業不同的稅收政策,必將使內資企業處於不平等競爭地位,影響統一、規範、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的建立。他說,現行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均爲33%。同時,對一些特殊區域的外資企業實行24%、15%的優惠稅率,對內資微利企業實行27%、18%的二檔照顧稅率等,稅率檔次多,使不同類型企業名義稅率和實際稅負差距較大。因此,有必要統一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
金人慶說,草案將新的稅率確定爲25%。主要考慮是:對內資企業要減輕稅負,對外資企業也儘可能少增加稅負,同時要將財政減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範圍內,還要考慮國際上尤其是周邊國家(地區)的稅率水平。全世界159個實行企業所得稅的國家(地區)平均稅率爲28.6%,中國周邊18個國家(地區)的平均稅率爲26.7%。“草案規定的25%的稅率,在國際上是適中偏低的水平,有利於提高企業競爭力和吸引外商投資。”金人慶說,實行新稅法,不同類型企業的稅負將會有一定程度的變化。對內資企業來說,主要是減輕稅收負擔;對外資企業來說,稅負將略有上升,但由於對老企業採取了一定期限的過渡優惠措施,因此,不會對其生產經營產生大的影響。
“國際經驗表明,穩定的政治局面、發展良好的經濟態勢、廣闊的市場、豐富的勞動力資源,以及不斷完善的法制環境和政府服務等,是吸引外資的主要因素,稅收優惠只是一個方面,新稅法的實施也不會對吸引外資產生大的影響,”他說。
他說,由於總體上降低了法定稅率,提高了稅前扣除標準,如果2008年實施新稅法,與現行稅法的口徑相比,財政減收約930億元,其中內資企業所得稅減收約1340億元,外資企業所得稅增收約410億元。全國人大代表、東方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蔡鴻生認爲,內外資企業統一所得稅率,對於廣大國有企業而言是個重大利好消息,“從此我們就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了。”稅率降低後,國有企業能夠將更多的收益投入再生產和研發,進一步增強自身實力。全國政協委員、吉利控股董事長李書福近年來每次參加兩會必提“兩稅合併”提案,他說:草案體現了對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方面的企業等進行稅收優惠,無疑將起到優化產業結構的作用。另外,他表示更加關注該法實施細則的制定和出臺。全球第二大商務旅遊管理商、嘉信力旅運公司不久前宣佈更爲積極的在華業務擴張計劃。公司全球總裁H·喬利說,嘉信力在中國的銷售額5年間增長了7.5倍,34%的年增長率快於它在全球的任何分支機構。 “稅率不是我們優先考慮的問題。”喬利說,“我們現在最關心的是,如何把客戶中的中資公司比例從目前的2%穩步加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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