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5年到2007年,犯罪嫌疑人藺志恩爲錢財在西安市周邊農村及附近縣區綁架8名男孩。3月6日,當他又一次伺機作案時,被警方抓獲。這是記者在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8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的。
據瞭解,1997年他來到陝西后曾因爲找工作被人欺騙,因此埋下了對社會的仇恨。2005年3月,藺志恩以劉平的名字在西安市雁塔區農村租房居住,對房東謊稱自己是做藥材生意的商人,他以請吃飯、買東西等方式騙取房東和同院房客的信任後,將院中一位房客未滿2歲的兒子抱走,幾天後他用公用電話通知這名房客將3000元打入他的銀行卡上,又將孩子以8000元賣給了一名安徽男子,並從此走上了綁架男孩斂財的犯罪道路。2006年,他每兩個月就作案一次,直到2006年12月3日,他在西安市街上看到一張尋人啓事,利用這個啓事向尋人者勒索3.4萬元時,被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立案偵查。
警方通過他打給尋人者的電話,查到他使用的公用電話,並從上面調出一系列可疑號碼,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藺志恩。3月6日,當他在銅川市耀州區伺機作案時被守候的公安人員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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