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孫桂華爲捉拿貪官,曾3次扮演三陪女郎與其周旋。
孫女士的行爲值得尊敬,但這種“扮三陪女反腐”的方式,讓人實在高興不起來。孫女士的恪盡職守,幾乎是對當前反腐機制的一種嘲笑———難以使用法律與制度的方式從根本上遏制、懲治腐敗,反貪部門常常只能掛一漏萬地清除腐敗土壤上不間斷生長出的腐敗雜草,而且拔草的規模與速度遠遠不及雜草繁衍的規模和速度。結果常常是———反腐敗的“碩果累累”,搞腐敗的“前腐後繼”。
事實證明,反腐敗光有決心不行,要有措施,要有手段,要能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從退路上切斷腐敗。與越來越隱蔽、技術含量越來越高的腐敗行爲相比,“扮三陪女反腐”這樣的反腐手段,無疑太“小兒科”了,扮演者的心理代價也太大。以前,曾發生過“高爾夫反腐”(從打高爾夫球這種高消費中順藤摸瓜抓腐敗分子)、甚至“小偷反腐”(小偷到貪官家去行竊無意中使腐敗現形),這些與“扮三陪女反腐”的共同特點是,都只能治標不能治本,都只能打蒼蠅不能打老虎,因爲普適性不強而對貪官的震懾力極小。
關於“制度反腐”,大家已經提了很多。比如提高反腐機構獨立性,讓反腐機構脫離地方政府,經費由中央統一撥付;比如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比如增強行政透明性,爲權力劃定邊界,把評價官員的權利歸還民衆,等等。我們期待,政府能夠有選擇、有針對性地借鑑國際反腐先進經驗,突破反腐敗瓶頸,從而把反腐敗工作從單純治標帶入更加治本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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