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市民未按規定植樹
市規定每人每年應植樹4株園林部門將加大檢查力度
昨天是第29個植樹節,市園林系統再次提醒成年人要履行每人每年4株的植樹義務。統計數字顯示,有近半數天津市民未履行植樹義務。
據專家介紹,義務植樹是一項法定的社會公益活動,根據《天津市義務植樹管理規定》的要求,適齡公民每人每年應義務植樹4株。整地、挖樹坑、栽植、培土、澆水、管護是《天津市義務植樹條例》中明確規定的適齡公民應盡的義務。按照《條例》要求,不能完成園林部門下達的義務植樹和其他綠化任務的,應按每人每年植樹4株、每株5元的標準來繳納綠化費。不能完成任務又拒不繳納綠化費的,將會受到罰款。
業內人士認爲,本市義務植樹盡責率仍不算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市民對義務植樹的認識不足。此外,城區周邊已沒有成片荒地,見縫插針式的補充綠化方法無法滿足成批植樹要求,也對盡責率的提高有所制約。
今年,園林執法部門將加大執法檢查和處罰的力度,嚴格執行義務植樹登記卡制度,不斷提高義務植樹盡責率。
新聞背景
市政府根據本地氣候條件,規定每年的3月20日爲本市的植樹日。要求11週歲至60週歲的男性公民和11週歲至55週歲的女性公民,在沒有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都應該承擔義務植樹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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